郭建宏假處分被駁回 3點聲明要陳郁秀公開道歉!
郭建宏被拔除華視總經理一職,不適任案2月28日生效,他不滿華視董事長陳郁秀手法粗糙,因此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臺北地院民事庭於2月27日駁回。對此郭建宏特別發出提出3點聲明。
▲郭建宏要求陳郁秀公開道歉。(圖/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李毓康攝)
郭建宏目前已經回到老東家映畫,所以不會再抗告,不過華視對他的不公平對待以及毀壞名聲,他依然會追究法律責任,他也鄭重呼籲董事長陳郁秀,「就其近期針對本人所散佈之諸多不實指控,向本人公開道歉」。陳郁秀則透過華視表示,對此判決不予對外迴應。
郭建宏聲明:
對於本人日前收受到之臺北地院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茲聲明如下:
1.首先,地院於裁定理由中,援引的最高法院100年臺上57號裁定,根本與董事會瑕疵無關,且依法董事會決議方法有瑕疵即屬無效,對於地院誤爲本人不利的認定,本人對此深感遺憾,不過法院也並未否認107年1月11日董事會容有瑕疵。鑑於本人已經回到映畫,故就此裁定選擇不予抗告。
2.本人已回到映畫,將在映畫繼續本於專業爲臺灣的影視業努力,對於先前本人遭到的違法、不公對待,本人將依法追究責任及捍衛權利。
3.本人秉持着爲臺灣演藝事業盡份心力的初衷進入華視,對於華視所做的努力決不容他人惡意抹煞,茲在此鄭重呼籲陳郁秀就其近期針對本人所散佈之諸多不實指控,向本人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