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數據局:正在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價格指導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馬嘉璐 廣州報道

市場和社會對公共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高度期待,如何推動擴大公共數據供給?7月22日,國家數據局數據資源司司長張望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上透露,國家數據局正在建立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制度、授權運營規範以及相應的信息披露機制,明確合規政策和管理要求。

當前,公共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主要包括共享、開放和授權運營三種形式。共享主要是指各級政務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和交換,主要用於解決各部門、各地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開放則是通過在線方式開放公共數據或者數據集,主要是爲了方便企業和公衆免費獲取可以公開的數據。對於經濟價值非常高、但又有一定敏感性的公共數據資源,需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經過適當處理,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部分地區和部門通過授權運營的形式展開探索,形成了一些經驗。張望指出,授權運營還需要加強政策引導,既支持發展,又規範運行。

不過,對於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探索並非一帆風順。去年11月,全國首次公開交易公共數據特許經營權的“衡陽政務數據第一拍”引發爭議被叫停;今年6月,審計署發佈《中央部門單位2023年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結果》,通報了“利用政務數據牟利成爲新苗頭”。對於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合規顧慮引起市場諸多討論。

張望表示,圍繞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公共數據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方面,要持續做好政務數據共享和公共數據開放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將授權運營作爲共享開放的重要補充,重點解決好數據供給和使用管理權責不清、供數動力不足的問題,推進公共數據資源管理和運營機制改革,釐清數據供給、使用、管理的權責義務,激發供數動力和市場創新活力。

張望透露,國家數據局正在建立公共數據資源登記制度、授權運營規範以及相應的信息披露機制,明確合規政策和管理要求,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價格的指導和管理。其中,對於用於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提倡有條件無償使用。國家數據局也將支持和配合各地區各部門加大公共數據資源開發開放,圍繞部省協同、政企合作,聯合相關部門、地區和經營主體開展夥伴行動,共同打造數據資源“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保安全”的良好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