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 政院將提覆議

立法院長韓國瑜(左二)在一片混亂中敲槌,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記者潘俊宏/攝影

賴總統期盼 朝野持續調節

立院昨晚散會後,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尊重,將會在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條文後,研議依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之程序移請立法院覆議。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在此社會高度疑慮及議論當中,立法院仍三讀通過法案修正,相信並非臺灣社會的共同期待;賴清德總統期盼,民意關注的重大爭議性法案,朝野於三讀後仍有持續對話調節的可能性,以呼應國人民意訴求。

綠將提釋憲 白預告廢監院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黨團一定會聲請釋憲,但尊重行政院提出覆議。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完成後,藍綠白約七十多名立委在院會發表感言。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強調,推動國會改革是要除弊興利,讓民主陽光透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痛批立法院長韓國瑜是「違法院長」,並重申等總統公告後三日,民進黨一定聲請釋憲;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則預告,下階段憲政改革要推動廢除監察院,希望民進黨不要髮夾彎。

立法院昨天續審國會改革法案,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剩餘十五條不予增訂條文。經過多日鏖戰,藍綠白立委昨一早略顯疲態,僅有零星衝突,未爆發激烈對抗,並在下午完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三讀。

三讀條文增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制度,總統除每年二月要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外,新任總統就職一個月內就要赴立院國情報告,而總統也應「依序即時回答」。

過去立委經常質疑官員「反質詢」,此次三讀條文也將「官員不得反質詢」入法:官員答覆超過質詢範圍即爲反質詢;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或其他藐視國會行爲,違者處二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罰鍰。有關「行使人事同意權」,三讀條文增訂採記名投票,審查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

民進黨立委昨丟出印有抗議標語的大球向主席臺表達抗議。記者黃義書/攝影

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入法

三讀條文也增訂「國會調查權、聽證權」運作方式,立院得依憲法規定舉行聽證會,在立法院會、委員會決議下,得分別設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

爲不讓國會調查權如同紙老虎,三讀條文也設有罰則:立法院要求調閱文件時,若拒絕、拖延或隱匿,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應邀出席聽證會者,若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將處一萬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出席聽證會的社會關係人員若虛僞陳述,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刑法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若在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虛僞陳述,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廿萬以下罰金。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這次國會改革符合二○二四年總統大選後新民意、多數民意的期待,「是臺灣第三波民主改革最重要的一天。」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也表示,民進黨說「沒有討論就沒有民主」,真相卻是,討論已經長達卅年,只因爲改革不是由民進黨來主導,他們現在才急於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