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 三讀過關

立法院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完成三讀程序,立法院長韓國瑜在通過後敲槌,國民黨立委手持太陽造型氣球高喊支持,民進黨立委則在臺下比倒贊抗議。(黃世麒攝)

立法院院會昨(28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包含聽證調查權、國情報告、藐視國會、人事同意權等法律修正;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佈,公佈3日後生效。此次最大變革就是聽證調查權的確立,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說,終於迎來陽光照進國會,並宣佈藍白將在最短時間內成立「在野黨特偵組」查弊案。

此次修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尚有《立法院組織法》與《立法委員互選正副院長辦法》待審。此次最具爭議是確立立法院聽證調查權,將來立法院經全院委員會、各委員會、調查小組之成員1/3連署,經院會決議得舉行聽證會,聽證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關係人員出席表達意見與證言。

最大變革 聽證調查權確立

出席聽證人員涉國安、逾越聽證範圍以及受法律保護之個人隱私或其他秘密得拒絕證言,無正當理由拒絕證言將處1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出席聽證之社會關係人若爲虛僞陳述,處2萬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出席聽證政府人員爲虛僞陳述將追訴其刑事責任。

所謂刑事責任即《刑法》藐視國會罪,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爲虛僞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而官員反質詢、拒絕或隱匿虛僞答覆者,經主席制止仍違反,則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處2萬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國情報告規定也有所修改,總統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就職2周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1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且立委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

卓揆曾致電韓院長 藍白都批

將來所有國會改革都完成三讀後,立委行使立法院正副院長投票以及人事同意權時,都將改爲記名投票。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最終通過國衆版33條,有33條按照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另有4條按照三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這次國會改革符合2024總統大選後新民意,更是臺灣第三波民主改革的里程碑。

傅崐萁與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昨都痛批,行政院長卓榮泰27日打給立法院長韓國瑜,希望暫緩三讀程序,「怎麼有這麼大的膽子」想用行政權控制立法權。對此,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證實卓確實有與韓聯繫,是希望韓聽取民衆聲音,讓爭議法案能在立法院持續理性討論。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後執政黨強烈反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在總統公告實施3日後,民進黨團一定會對法案實體內容、法案審議過程的程序問題提釋憲。

柯更向支持者喊話,遇到藍白立委就問「出賣國家對得起臺灣人跟這塊土地嗎?」更稱民意無法沒收,「民意瘋狗浪已起」。

總統若拒公佈 藍嗆揭竿起義

根據憲法,三讀通過後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佈,公佈3日後生效,總統若拒簽字公佈也會在10日後自動生效。而行政院若認爲窒礙難行而提出覆議,立法院需要在15日內完成決議,時限內未完成則原決議失效。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認爲,賴清德若採極端手段,拒絕公佈法律,那就等於要廢掉立法權,在野就要「揭竿起義」了;對於綠營其他手段,羅智強認爲覆議可能性也不高,因爲民進黨必須要佔領議場15日才能撐到讓原決議失效,國民黨是肯定不會讓他們如願,而覆議要通過必須1/2同意,藍白肯定一起否決掉政院的覆議案;藍白也不可能提不信任案讓民進黨有機會解散國會,因此民進黨最可能還是走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