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醫療有增無減 病牀更難求

近來在急診等牀的情況日愈嚴重,原因大都是護理人力不足,醫院評鑑必須縮牀,所以民衆要共體時艱。醫界始終不肯說的是,過度醫療長期佔用病牀,也是原因。

八十九歲的阿公心跳停止,家人叫救護車送到醫院,氣管插管及心臟按壓急救是基本的。還可以加裝葉克膜人工心肺機,反正救到底,有心跳的送加護病房,沒心跳的宣佈死亡。不管醫療有無意義,健保都會給付。

八十二歲的阿嬤因腦出血被送入醫院,先是插管和呼吸器,接着開刀放置顱內壓監測器。一週後開始反覆感染,無法脫離呼吸器,最後只能再做氣切,下轉呼吸照護病房長期住院。阿嬤持續昏迷不醒,每天依賴呼吸器、飲食管灌、抽痰,才得維持心臟跳動。

七十七歲的阿伯因肺癌晚期接受化療。醫師鼓勵他要積極接受治療。化療會導致白血球下降、免疫力變差,阿伯常要進出醫院。

以上所舉的例子,在全國各地醫院並不少見。所以臺灣葉克膜使用率世界第一,呼吸器使用率世界第一,植物人比率世界第一,每年平均住院次數世界第一。

能夠擁有這麼多的世界第一,佔用病牀是必然的,過度醫療是顯然的,反正健保不限量吃到飽,加上自費,醫院收入賺到飽。隨着經驗的累積,一句人命關天,過度醫療愈做愈多。最近「再生醫療法」三讀通過,可望爲過度醫療火上加油。

絕大多數的過度醫療無法治癒病人,只是延長死亡過程,造成病人受苦、家屬折磨及牀位被佔用。要如何解決?利用健保資料庫的大數據,統計分析這五年來每個死亡病人的維生設備及費用支出,分爲最後一年、一月、一週、一天,但要排除突然意外致死者。依醫院別及醫師別比較,去查出哪些醫院或醫師濫用健保做過度醫療。

最後說個我收治病人發生的故事。家屬不忍病人意識喪失、毫無尊嚴、飽受折磨,希望撤除維生醫療,求得自然善終。但是,外院醫師以病人不是末期病人爲由,維持現狀。

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末期病人的定義:指罹患嚴重傷病,經診斷認爲不可治癒,且有醫學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英國認爲末期病人是不給維生醫療,病人將在一年內死亡,美國則是以六個月內死亡。但臺灣卻認定是給予維生醫療、六個月內死亡纔是末期病人,從而繼續過度醫療。

病人轉入院後,頭部電腦斷層顯示多處中風,合併萎縮,目前醫學認定不可治癒。完成法定程序,撤除維生醫療,病人二天後安詳往生,結束過度醫療,不再佔用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