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測速稈罰錢取消警獎勵金 警政署6千萬預算遭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9日審預算時,凍結警政署6千萬元獎勵金,並要求國道固定測速照相杆的「業績」,不得列入工作獎金。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長袁行一解釋,明年申請的6千萬元獎勵金預算並非都用在獎勵警員,且每年編列取締違規的獎勵金也不是從民衆繳納的罰鍰中抽成而來。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19日表示,因國道獎金編列沒有法源依據,現在各縣市都不敢編國道獎金預算,但警政署明年還是繼續編,且使用固定式拍照後,多是委外處理,獎金卻是警員領,實在不合理。
據國道警察局交通科資料顯示,去年國道交通違規取締有近68萬件,以逾47萬件的超速最多,取締件數也以移動式照相爲主,固定式反而較少,有了獎勵金後,國道酒駕或死亡車禍事件確實有下降。
袁行一指出,取締的獎勵金72%由執法的外勤單位獲得,剩下的28%則歸相關內勤單位,但明年申請的6千萬元獎勵金預算並非都用在獎勵警員,也會用來支應舉辦道安及執法宣導上。
對於綠委陳其邁、李俊俋等人所提刪除超過3億元、及無法源依據的警政機關工作獎勵金預算,內政委員19日初審通過決議,凍結國道警察局、鐵路警察局和花蓮港務警察局等舉發交通違規績效將金,約5600萬元預算,只要是立杆式照相舉發績效,都不得提撥裁罰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