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跨部會多管齊下 才能真正解決低薪
最低工資連九年調升,大多數勞工卻無感,甚至擔憂薪水快被最低工資追上。爲解決低薪問題,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日前提出八項創新對策,其中勞動部擬在明年修法提高徵才薪資揭露門檻,然而薪資揭露上路近六年,低薪始終未解,反倒是貧富差距愈發擴大,可見問題不出在於徵才的薪資揭露,稅賦改革、降低通膨、穩定物價,跨部會齊心齊力,纔可能讓民衆「薪情」有感。
最低工資目的是爲了維持邊際勞工基本生活,但對於薪水在最低工資以上的大多數勞工而言,得在自由市場經濟上載浮載沉,不但要被老闆秤斤論兩,貶低員工不思長進,提升自我價值纔拿得起符合身價的薪水,或被老闆情緒勒索,以社會責任不能以金錢估價爲由,要求員工埋首苦幹。
我國就業服務法目前只限定招募時的薪資揭露,更加設了揭露門檻,其立法目的是爲了促進薪資資訊透明化,讓就業市場勞僱雙方資訊對稱,不過政策上路以來,檢舉案雖多,實際開罰成案率卻僅一成多,凸顯勞工舉證之困難,更遑論人力銀行徵才常可見薪資範圍超大的資訊,例如三萬至七萬,又或是面談時才得知要加上獎金等,才能達到超過四萬元以上薪資,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之下,難怪薪資揭露門檻對於解決低薪的成效有限。
更何況就算提高到五萬,隨着物價上調,往後可能也必須逐年上修門檻,因此纔有學者建議應取消門檻,且不分求職、在職階段都該薪資透明。但如果只想靠揭露薪資來改善低薪,從學界到工商界都持保留態度,更遑論從政策實施五年多下來,並沒有改善低薪情況,要把薪資透明當成低薪解方,如果不是太傻就是太天真。
別忘了,薪資揭露只是讓勞工掌握資訊,擁有選擇權,能不能加薪,仍端看老闆臉色,要改善低薪也有經濟部、金管會、財政部的工作,要創造中小微企業獲利及加薪能力、研議相關優惠措施,也要求上市櫃公司固定提撥一定盈餘給員工,稅法和再分配製度也應作出改革,政府各部門政策多管齊下,才能真正解決低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