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男把北捷當「提款機」狂詐7次 得手4938元遭判拘役110天
一名李姓男子多次向臺北捷運公司謊稱遺失現金,並假裝着急地詢問有沒有人撿到,前後總共得手7次、詐得4938元的現金和一卡通等物。對此,新北地院依法判李男拘役11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日前多次向北捷各捷運站詢問,是否有人尋獲皮夾等物品,等到服務人員詢問是否是他丟的時,就立即謊稱:「這是我遺失的」,前後得手7次,總共詐得4938元現金和一卡通等物品。
整起案件直到其中一案的事主出面領取遺失物才曝光,而李男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被依照詐欺取財罪及詐欺取財未遂罪,判拘役110日,得易科罰金1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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