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臉書拿走營收 媒體業:應有合理分潤
▲公平會召開座談會,與媒體業討論平臺與內容之間的機制。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由於澳洲國會日前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要求數位平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因此引發臺灣是否跟進的討論,公平會召開座談會,蒐集業界意見。媒體業代表也認爲,應要有合理分潤機制。
公平會座談會中邀集報紙、電視臺、雜誌業者、網路平臺業者、學者參與,相關部會包含NCC等都有派代表出席。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此次舉辦座談會是爲了要蒐集各界意見,在平臺與媒體之間,會產生何種問題,現場也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討論,瞭解有何問題需要解決。
座談會中,臺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提出多項聲明,其中包含政府應擬定相關方針,協助新聞業者談判,且未來也要走「新聞付費」的新慣例,且臺灣也應該跟上國際的科技反壟斷浪潮。有媒體代表也認爲,臺灣應該動起來,以澳洲政府立法爲例,着手試圖建立適合臺灣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