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被認定壟斷,未來命運何去何從?
在對大型科技巨頭公司之一的一次歷史性打擊中,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地方法院昨日裁定谷歌是一家壟斷企業。在週一下午發佈的一則意見裡,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Mehta)表示,該公司違反了《謝爾曼法》第 2 條,並宣稱“谷歌是壟斷者,且一直作爲壟斷者來維持其壟斷地位。”
從表面上看,這一決定與安卓、YouTube 或多年來幫助該公司擴大市場主導地位的任何其他服務都無關。相反,重點在於其最古老的業務——搜索。今年早些時候有爆料稱,該公司支付了數十億美元,使谷歌成爲 Safari 和其他瀏覽器的默認搜索引擎,法院裁定“谷歌的分銷協議具有排他性,並具有反競爭效果。”
這一宣告的嚴重程度意味着谷歌可能沒法僅僅靠花錢來擺脫這一困境。如果您還記得 2001 年針對微軟 Internet Explorer 策略的反壟斷案所帶來的後果,您已經對這一切可能的發展有了一個概念。
但從那時起已經過去了 23 年,谷歌現在比千禧年之交的微軟要大得多,而且很有可能它已深深融入您的生活。下面是我對於接下來可能會發生的事以及谷歌反壟斷決定可能會怎樣影響您的最佳猜測。
可能不是!雖然梅塔法官的裁決被白宮稱讚爲“美國人民的勝利”,但谷歌已經表示計劃上訴。在發佈於 X 平臺(原推特)的一則聲明裡,谷歌全球事務總裁肯特·沃克辯稱,其主導地位僅僅是其搜索引擎質量的自然結果——它方便地忽略了向蘋果支付的數十億美元,以確保成爲數百萬部 iPhone 的默認搜索選項,而是專注於梅塔意見中的一段,稱谷歌搜索爲“行業內質量最高的搜索引擎”。
“這一裁決承認谷歌提供了最好的搜索引擎,”沃克在帖子中寫道,“但得出結論稱我們不應被允許輕易提供它。”這位高管表示,在上訴程序完成之前,谷歌“將繼續致力於製造人們覺得有幫助且易於使用的產品”。
由於本週的裁決側重於認定有罪,處罰可能會在單獨的程序中確定。但類似於2001 年微軟不得不與司法部達成和解以改變其商業策略,谷歌可能不會僅僅被罰款(儘管可能仍會涉及罰款)。
事情平息後,您很可能會打開 Safari 或 Firefox 瀏覽器,看到一個屏幕提示您選擇默認搜索引擎,而非由瀏覽器直接爲您選定谷歌。歐盟已經在 iPhone 和 Android 上強制實施了類似的瀏覽器選擇流程,但目前尚不清楚用戶界面究竟會是什麼樣子,以及可能會突出哪些替代選項。
雖然對您而言,這一解決方案或許能一勞永逸,但對包括微軟必應在內的其他替代搜索引擎而言,這可是一大福音。據梅塔的觀點,必應在美國僅佔“所有搜索查詢的約 6%”,儘管它在市場上排名第二。也有可能 蘋果會藉此機會構建自己的搜索引擎,彭博社記者馬克·古爾曼去年表示,該公司一直在考慮這個想法。截至目前,蘋果幾乎沒什麼動力去推進這個項目的開發,但自家搜索引擎帶來的廣告收入或許能彌補其與谷歌 200 億美元交易中的損失資金,如果谷歌的上訴失敗,這筆交易幾乎肯定會結束。(古爾曼表示,蘋果開發的搜索引擎帶來的廣告收入可能與 Apple Watch 相當。)
就像谷歌是百事可樂,而蘋果是可口可樂,有理由覺得蘋果可能會成爲反壟斷者的下一個目標。這家 iPhone 製造商當下正在處理三月份提起的訴訟,該訴訟指控其壟斷智能手機業務,儘管該案件的細節可能與谷歌的情況有些不同,無法作爲先例。
美國司法部針對蘋果的案件聚焦於其如何對其平臺上的第三方服務加以限制,而其針對谷歌的案件實際上是關於其與競爭對手的交易。本質上來說,蘋果因在其產品套件中排斥競爭而成爲被針對的對象。
與蘋果一樣,谷歌的業務已從搜索拓展至安卓操作系統、實體手機、自家的瀏覽器、YouTube、地圖等等,但法院的壟斷指控與谷歌收購了多少家公司或者佔據了多少市場並無關聯。相反,它是關於其業務的一個方面——搜索——如何與其他公司互動。當谷歌開始向蘋果、Mozilla 和其他公司付費以突出其搜索引擎時,它受到了反競爭行爲的指控。
蘋果可能會因失去谷歌每年 200 億美元的支付而遭受損失,但僅此一案並未爲類似訴訟開創危險的先例。其自身的司法部案件是 14 年來面臨的第三起,司法部的擔憂更類似於來自歐洲的那些擔憂,而非梅塔法官裁決中所強調的那些。美國法院對這類投訴的接受程度還有待觀察。
谷歌當下可不需要這種負面輿論。其下一代智能手機,即Pixel 9,定於一週後首發,可以肯定的是,在發佈活動期間,它將大力推廣谷歌服務。
話雖如此,昨天的決定所產生的任何影響都不太可能對即將到來的發佈造成影響,因爲處罰仍需決定,谷歌也需要時間上訴。鑑於沃克的聲明,看起來該公司計劃在此期間維持業務照常進行。
而且,無論最終結果如何,從長遠來看,谷歌自己的產品不太可能受到該決定的影響,因爲梅塔主要關注的是該公司向其他設備製造商的付款。由於谷歌已經擁有 Pixel 品牌,它很可能可以繼續在其製造的設備上默認使用自己的服務。這也適用於 Chrome 瀏覽器——但這可能會根據司法部對蘋果的訴訟結果而改變。
令人驚訝的是,在這一決策中,最大的受害者或許並非谷歌的搜索引擎,而是其在人工智能方面的工作。這是由於它通過搜索壟斷所獲取的數據隨後或許會被用於訓練其人工智能。倘若谷歌失去其搜索領先的地位,這可能會威脅到其最大的數據集貢獻者之一。
也就是說,當下還不明確谷歌究竟是怎樣構建其人工智能訓練數據集的。雖然該公司已經將人工智能納入搜索用戶體驗,但其隱私政策並未說明用於訓練人工智能的“信息”的全部範圍,只是承諾在用於其他地方之前對用戶數據進行匿名化處理。也有例外情況——例如,該公司曾表示,它只使用 Workspace 數據來訓練諸如拼寫檢查和智能撰寫等功能——因此很難說該裁決的影響會有多深遠。
我們所知道的是,營銷人員將密切關注這一案例。在發給包括CNN和NPR在內的媒體的一份聲明中,Emarketer 高級分析師伊夫林·米切爾-沃爾夫(Evelyn Mitchell-Wolf)表示,谷歌的“無處不在”是其最大的優勢,特別是在人工智能驅動的搜索替代品競爭愈發激烈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