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網絡搜索市場 谷歌被判敗訴

當地時間8月5日,美國聯邦地區法官阿米特·梅塔裁定,谷歌因壟斷網絡搜索市場觸犯法律,這是美國政府在一系列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壟斷訴訟中的首次勝利。

裁定書顯示,Alphabet旗下的谷歌濫用了其對搜索業務的主導地位,谷歌僅在2021年就支付了263億美元,爲使其搜索引擎成爲智能手機網絡瀏覽器的默認搜索引擎而支付的260億美元,實際上阻止了任何其他競爭對手在該市場上取得成功。

此前2020年,美國司法部和各州起訴谷歌,指控該公司非法鞏固自己的主導地位,其舉措包括:每年向蘋果和三星等公司支付上百億美元,旨在讓谷歌瀏覽器成爲它們的智能手機網絡瀏覽器上的默認選項,並自動處理搜索查詢。這一舉措幫助谷歌瀏覽器成爲全球最常用的搜索引擎,併爲其帶來超過3000億美元的年收入,其中大部分來自搜索廣告。

對於谷歌此舉,法官在裁決中指出,“谷歌是一個壟斷者,它的行爲是爲了維持自己的壟斷地位”。美國司法部此前起訴搜索引擎巨頭谷歌,稱谷歌佔據了在線搜索市場約90%的份額,以及智能手機市場95%的份額。據悉,谷歌還面臨另一起關於廣告技術的聯邦反壟斷案件,定於今年9月開庭審理。

目前正值谷歌斥巨資參與人工智能競爭之際,而這項裁決將會是谷歌的一大“逆風”。週一,受全球股市普遍下跌拖累,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價下跌超過4%。

在谷歌敗訴後,理論上法官可以下令分拆谷歌,但法律業的分析人士認爲這種可能性不大,更有可能是對谷歌開展業務的方式施加新的限制,比如限制谷歌通過向蘋果、三星等公司支付費用而成爲手機默認搜索引擎的能力。

雖然蘋果並未被列爲本案被告,但其與谷歌的數十億美元合作是該案的關鍵問題之一。據披露,谷歌每年向蘋果支付數十億美元,以保持其在iPhone、iPad和Mac上的默認搜索引擎地位。

梅塔的裁決明確指出,谷歌與蘋果等公司的協議具有反競爭性。目前尚未確定谷歌將面臨何種處罰,以及該裁決對谷歌與蘋果合作的具體影響。

谷歌此次敗訴,對合作夥伴蘋果來說也是一個重大風險。蘋果依賴來自谷歌的收入來推動其不斷增長的服務業務,該收入在2024年第三季度達到創紀錄的242億美元。如果蘋果和谷歌被迫調整合作關係,可能會對蘋果產生重大影響。

分析指出,該裁決具有里程碑意義,上一次針對科技公司的重大反壟斷裁決還是在20多年前針對微軟的。過去多年,大型科技公司利用自己在互聯網的根基,影響了人們在網上購物、消費信息和搜索的方式。而聯邦法院對谷歌這一案件的裁決或許“起了個頭”,意味着政府當局對谷歌、蘋果、亞馬遜和Meta提起的其他反壟斷訴訟將很快被提上日程。

美國範德比爾特大學法學院研究反壟斷的教授Rebecca Haw Allensworth指出,“此次的判決是本世紀最重要的一起反壟斷案件,也是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大批案件中的第一起。這是一個巨大的轉折點”。

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高級官員Jonathan Kanter在一份聲明中指出,“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決定要求谷歌承擔責任。這爲未來幾代人的創新鋪平了道路,並保護了所有美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

不過,谷歌全球事務總裁Kent Walker表示,該公司將對這一裁決提起上訴。Walker指出,“這個決定承認谷歌提供了最好的搜索引擎,但得出的結論卻是,我們不應該被允許輕易獲得它。隨着這一過程的繼續,我們將繼續專注於製造人們覺得有用且易於使用的產品”。

在庭審期間,微軟首席執行官納德拉(Satya Nadella)作證道,他擔心這種主導地位將創造一個“谷歌網絡”,而谷歌與蘋果的關係則是“寡頭壟斷”的。他說,如果谷歌的勢頭不被壓制,那麼它很可能在開發人工智能的競賽中也佔據主導地位。

谷歌首席執行官皮查伊(Sundar Pichai)則在證詞中反駁道,谷歌爲消費者創造了更好的服務。

谷歌公司的律師表示,用戶選擇在谷歌上搜索是因爲他們覺得它很有用,而且該公司一直在投資以使其變得更好。

對此,政府方面辯稱,谷歌通過支付上百億美元成爲消費者設備上的自動搜索引擎,剝奪了其競爭對手建立與其搜索引擎競爭所需的規模的機會。取而代之的是,谷歌收集了更多關於消費者的數據,這些數據被用來使其搜索引擎變得更好、更占主導地位。

北京商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