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結人頭詐領私煙檢舉獎金250萬 海巡分隊長拒認罪二審反輕判

海巡署臺南查緝隊廖姓前分隊長勾結4名友人充當走私煙品案件的人頭檢舉人,共詐領2筆檢舉獎金合計近250萬元後朋分花用。由於廖男否認犯行,臺南地院依貪污罪判重判8年,經上訴後,臺南高分院30日改判徒刑2年。(本報資料照片)

海巡署臺南查緝隊廖姓前分隊長勾結4名友人充當走私煙品案件的人頭檢舉人,共詐領2筆檢舉獎金合計近250萬元後朋分花用。由於廖男否認犯行,臺南地院依貪污罪判重判8年,褫奪公權4年,經上訴後,臺南高分院30日改判徒刑2年;至於4名人頭檢舉人轉爲秘密證人後,也從一審判刑4年至10月,二審改判1年至8月。

判決指出,2014年6月初,甲男提供新北市林口區湖子路附近工廠倉庫涉嫌私藏未稅香菸的情資給廖男後,因擔心身分曝光遭報復,遂請乙男出面擔任人頭檢舉人,配合製作形式上由乙男檢舉的不實筆錄。該批私煙被破獲查扣後,經函請核發檢舉獎金,但因新北市政府審查人員在覈發過程中察覺有異,決議暫停核發檢舉獎金239萬5433元。

2014年6、7月間,廖男獲悉「海福發」號漁船走私香菸的情資後,又透過甲男找丙男擔任人頭檢舉人,並配合製作不實檢舉筆錄;廖嫌等人到南方澳漁港現勘後,發現另艘被監控的「厚美36號」漁船也涉嫌走私,再製作不實檢舉筆錄。2艘漁船被查緝運輸私煙合計18萬3510包,經函請覈撥檢舉獎金後,基隆市政府分別覈撥2案檢舉獎金72萬餘元、71萬餘元,並由丙男、甲男領取。

廖男獲悉「春金號」漁船涉嫌走私香菸的情資後,找來丁男製作不實檢舉筆錄,經聲請核發搜索票獲准,2015年3月21日臺南海巡隊在該船上查獲私煙18萬包,經函請臺中市政府撥付檢舉獎金104萬6400元,由丁男領取。

一審認爲,廖男不僅具有多年公務經歷,還是法律系研究所畢業,對相關法令應該很瞭解,卻犯下本案的罪行,破壞政府威信,實在不該,還以不實檢舉筆錄詐取檢舉獎金,貪圖民膏民脂,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