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受災的日本都復興核能了 臺灣還要逆潮流?
爲因應北海道半導體與資料中心等新興投資的龐大電力需求,日本政府申請重啓曾佔北海道電力公司4成發電量的泊核電廠。圖爲泊核電廠。圖/美聯社
日本近年來積極發展半導體,該產業需消耗大量的能源,廉價且穩定的電力至關重要,政府爲此重啓因311大地震關閉的核電廠,並規畫新世代核電廠。我國未來的電力需求更甚於日本,能源政策卻被執政黨意識型態所綁架,恐成爲產業發展的絆腳石。
過去核能爲日本重要的能源供應來源,2010年12月核能發電比重高達32%。2011年3月11日東日本大地震,引發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核事故,311事件後,核電廠全面停機檢查,一度將核電完全歸零,因而產生嚴重的能源缺口。之後制訂嚴格的新審查規範,讓部份的反應爐重啓運轉,所有的33座核子反應爐發電機組中,已約有12座恢復運轉。
2023年11月底,經濟產業省公佈2022財年日本電源結構的初步數據,核電比重5.6%,燃煤與天然氣發電佔比高達70%,明顯過度依賴化石燃料,能源價格波動大,且高度受制於國外供應,併產生嚴重的污染與排碳等負面外部性問題。
菅義偉任職首相時,於2020年10月26日宣佈日本2050年碳中和目標,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到零,能源部門成爲改革的重點。2021年制定《第六次能源基本計劃》,設定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能源路徑,除強化再生能源的發展外,並確認核能爲2030年實現減排46%目標的必要能源,並維持2030年核能發電提升至20~22%的目標。
岸田文雄接替菅義偉出任首相後,於2022年8月24日在「綠色轉型」(GX)執行會議上明確指出,「可再生能源與核能對推動綠色轉型不可或缺」,以提高能源自給自足的無碳能源,並確保穩定的能源供應。2023年修訂包含《核能基本法》、《電力商業法》與《核反應器管理法》等五項相關法律,以實現在安全爲大前提的核電利用。並加強對老舊核反應器的監管及有關運行的管制,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延長核電廠服役年限,由原本40年,可延長一次最多20年,最久達60年,儘可能利用現有核電廠。
核能已成爲日本恢復半導體榮光的一環,其中廠區位於北海道千歲市的半導體廠Rapidus,肩負下一代2奈米制程國產化發展重任,爲因應北海道半導體與資料中心等新興投資的龐大電力需求,就將目光鎖定曾佔北海道電力公司4成發電量的泊核電廠,申請重啓因311事件而關閉的該核電廠。
除了推動舊核電廠重啓外,日本朝野還全力開發和建造下一代創新反應器。例如臺積電熊本廠高度仰賴九州電力核電廠的電力,6月該公司會長瓜生道明來臺時,表示公司正積極研究小型模組化核反應爐(SMR)。近期《日本時報》也報導,三菱重工正與關西電力等日本主要公用事業公司合作開發先進的輕水反應器SRZ-1200,目前已幾乎開發完成次世代新型核子反應設備,只要完成後期測試,就可以開始建造該設施,預計在十年內就可商轉。隨着各國尋求零排放電力和能源安全,日本成爲全球核電復興的一部分。
我國在AI產業蓬勃發展,無論晶片生產、AI模型訓練與資料中心運作等均爲吃電怪獸,讓原本就相當吃緊的電力供應,更加雪上加霜,然而政府的做法卻明顯與日本有極大的差異。
首先,就現有核電廠的處置方面,日本根據自身需求,在保證安全下,讓現有核電廠重啓並得延役。反觀賴清德政府迄今仍堅持推動「非核家園」政策,讓正在運轉的核電廠,在2025年全部除役。
其次,核廢料處理方面,日本將核廢料提取的鈾和鈽後,再將其與固化材料混合固化,最終選擇地質穩定的區域,放置於地表下至少300公尺的地質層中。我國則倒果爲因,拒絕接受外國的處理方式,稱核廢無解,正當化非核家園政策。
最後,核電新技術領域,日本政府與企業積極開發新世代核子反應器,並利用除役的核電廠,建設新核電設施。賴政府則根本未討論此議題。
日本311地震引發核災後,許多國家對核能轉趨保守。然而隨着核子技術的進步,提升安全性與發電效率,加上能源價格飆升及淨零碳排壓力,不少國家態度開始轉向,連核災受害國日本,也務實依據需要而重新擁核。
在臺灣,即使近期民調顯示反對非核家園政策的民衆高於支持者,但政府依舊堅持2025年廢核,不僅難以達成減碳目標,缺電問題更將阻礙產業發展,逼使企業外移,如此結果又豈是執政者所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