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廟指侵智障女 男傳「丟丟臉」照片露餡

男子宮廟內指侵心智障礙的成年女子檢察官乘機性交、乘機猥褻罪起訴。(圖/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男子,2018年9月中在某市場內宮廟電錶室,指侵心智缺陷的女子,又利用女子不知抗拒猥褻得逞,案經胞妹發現姊姊機內有兩人互傳裸照,向警方報案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依女子的日記現場繪製平面圖與女子證稱曾有指侵行爲,涉犯乘機性交等罪起訴。

起訴指出,成年被害女子心理年齡介於6歲到9歲之間,案發當天,男子用鑰匙打開宮廟的電錶室,利用女子心智缺陷不知抗拒,對女子伸出狼爪,半年後,在同地點猥褻女子。

事後被害女子的胞妹在姊姊機內,發現有男子的裸體照片,還有姊姊回傳自己的裸照,案經檢察官調查,以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後經高檢署發回,檢察官傳喚證人,確定被害女子曾打電話給他抱怨,傳「丟丟臉的」性愛影片給被害女子看,並稱遭指侵。

檢察官傳喚被害女子,認定男子利用女子心智缺陷而不知抗拒,對被害女子性交,涉犯乘機性交、乘機猥褻等2罪,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