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辦公室主任通姦里長女候選人 正宮逆襲真人版上演

黃姓議員辦公室主任與小三發生婚外情又毆打妻子士林地院判決黃應執行拘役60日,通姦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報導

市議員陳炳甫服務處辦公室主任黃瑞廷大同區里長候選人翠微有曖昧情愫,去年3月間黃妻機車尾隨其後,並在趁停車瞬間跳上車洪女理論黃竟援助洪女並將妻子毆傷。士林地院今宣判,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洪女則處拘役50日,另外,通姦罪部分各處有期徒刑3月,黃男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30日,應執行拘役60日。

黃瑞廷與曾參選大同區里長的洪翠微過從甚密,黃妻發現兩人並非單純朋友關係,去年3月24日下午3點多,黃妻趁黃開車出門,她騎機車尾隨,見副駕駛座坐着洪女時,黃妻開車門坐在後座中間,並在車上與洪女發生口角,黃在市民大道路邊停車,2女在車內上演全武行。

見狀下車後,出手援助洪女,直接揮拳毆打妻子,導致妻子臉部嘴脣頸部手掌等多處擦挫傷,2人從後座另外一個門摔出車外,引起路人圍觀,3人才自覺事態嚴重,趕緊駕車離開現場

案發後兩人更沒有避諱,30日下午黃在重慶北路住處與洪女發生性關係,黃妻數日後發現性愛影片,氣得控告2人通姦罪,但過了數月,黃妻在臉書抒發情緒,去年11月13日,黃更恐嚇妻子「我就把你殺了」、「我要準備一個針把你嘴巴縫起來」,再被妻子控告恐嚇罪

判決指出,黃先毆打妻子,又與洪女通姦,再恐嚇妻子,其中傷害、恐嚇罪應執行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另外通姦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而洪女則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相姦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