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輔法修正 桃園副市長蘇俊賓指未納管倉儲是重要破口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指倉儲是新興產業,也有可能存放高風險物品,「工輔法」修法未納管倉儲,是目前重要的破口。圖/桃園是政府提供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今天上午參加行政院會,針對工廠管理輔導法、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建議,指倉儲物流也有可能存放高風險物質,卻未納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條文的危險物品申報對象,建議應該納入。另外,他也建議一定規模以上工廠倉儲火災警報應連動保全系統以利及時通報,自動灑水設備指引也要因應倉庫型態多元調整修訂。

行政院今天討論「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工廠違反制造、加工及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申報義務時,罰金從1萬元至5萬元調高到5萬元至500萬元,而且先開罰再限期改善,可連續改善;提高嚇阻效力;「消防法」方面,則要求業者隨時備妥化學品種類、數量及位置圖,以利消防搶救工作,若未指派專責人員統籌,最重可處1000萬罰鍰,廠商未落實自主導致死亡最重罰500萬元及7年徒刑。

蘇俊賓上午出席行政院會,強調「工廠管理輔導法」應該首重事先風險預防,消防規範反而比較末端,而現行規範只有工廠要申報,倉儲是新興產業未列其中,是重大破口。他指出,桃園去年1月至今年10月建築物火警,工廠佔12%,倉儲佔8.47%,然桃園工廠多達1.2萬家,倉儲僅2104家,以發生率來看,倉儲高過工廠。

蘇俊賓說,倉儲火災發生率高過工廠,卻沒有辦法跟工廠一樣用積極管理,所以建議要把倉儲納進來。若業者申報不實,建議參考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跟空氣污染管制法苛以相關行政刑責。

針對「消防法」修正案,蘇俊賓也提2項建議,一是研擬一定規模以上工廠、倉儲(例如運作或儲存危險物品達管制量200倍)應建置火警訊號連動保全系統,以利即時通報及執行相關應變作爲,其次是因應倉庫型態多元化建議修訂相關自動撒水設備指引規定,以利業者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