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呼倉儲業納危物申報 黃偉哲聲援蘇俊賓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11月30日在院會直指倉儲火災發生機率遠高於工廠,只管工廠不管倉儲恐成大破口。(桃市府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屏東明揚大火後,行政院11月30日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消防法》修正草案,但仍未將倉儲業納入危險物品申報對象,桃園副市長蘇俊賓在院會直指倉儲火災發生機率遠高於工廠,只管工廠不管倉儲恐成大破口,大聲疾呼倉儲也要主動申報積極管理,獲臺南市長黃偉哲聲援,盼保護消防弟兄免入險境。

「如果只管工廠不管倉儲將有很大風險!」蘇俊賓昨在行政院會舉例,桃園去年1月到今年10月共發生1075件火災,其中工廠12%、倉儲8.47%,但是桃園列管工廠是1萬2264家,是合法物流倉儲2104家的6倍多,數量比較少的倉儲,火災發生率卻比工廠還高,因此更該師法工廠採用積極管理。

蘇俊賓說,消防管理比較末端,僅能在災害時避免救災打火弟兄以身犯險陷入風險,但《工廠輔導管理法》最重要是事先預防,藉由申報過程先遏止風險發生,強調倉儲是新興產業,桃園很多園區都有倉儲業,甚至倉儲園區,這是目前重要的破口,務必要把倉儲納進來事前申報,並針對業者申報不實致災,苛以行政刑責。

黃偉哲也呼應蘇俊賓說法,認同《工廠管理輔導法》也應該納入倉儲,不只要保護工廠或倉儲工作人員,更要保護消防隊員,讓進入險境的打火弟兄能有更多資訊。

蘇俊賓也針對《消防法》提出2點建言,工廠平常有人,但是倉儲通常是儲放物品,火災發生第一時間若沒掌握,風險遽增,建議達一定規模以上工廠、倉儲,都應建置火警訊號連動保全系統,即時通報廠商或消防局。因應倉庫型態多元化,也建議修訂自動撒水設備指引規定,以利倉儲業者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