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約男網友跨年狂歡 趁他酒醉昏睡兩度猥褻!遭判1年4月

▲林姓工程師邀男網友于跨年夜上酒吧喝酒狂歡,趁網友酒醉帶回家共浴,並趁其意識不清時強制猥褻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工程師於2022年邀約男網友到臺北市某酒吧共度跨年夜,雙方在跨年過程中都喝了不少酒,趁男網友酒醉意識不清時帶回桃園住處,2人共浴後躺在牀上,林男竟兩度趁男網友昏睡無力抗拒時,以下體在其臀部處磨蹭直至射精,對其強制猥褻得逞,事後男網友察覺憤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認爲系兩廂情願,法官則不採信其說詞,法官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林1年4月有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爲某公司之測試工程師,透過網路IG認識男網友,雙方爲朋友關係,2022年底林邀約男網友至臺北市某酒吧共度跨年夜,過程中雙方都喝了不少酒,男網友酒醉後,2人一起回到林位於桃園市住處休息,2人搭乘計程車時曾嘔吐,回到住處時,2人曾共同淋浴,淋浴後躺在牀上休息。

未料林男卻於網友酒醉昏睡之際,竟於凌晨時分與上午11時許,憑藉其身形優勢,違反網友意願,不顧其口頭拒絕並以手推阻,先自後環抱側躺網友,強行將其身體翻轉爲趴姿,進而在其身上,以下體磨蹭其臀部直至射精爲止,對男網友強制猥褻得逞,男網友事後察覺臀部有不明黏液,直覺自己可能遭性侵,憤而質問林,事後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復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罪嫌將林男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林男矢口否認有何強制猥褻之犯行,辯稱確實有從告訴人後方以下體磨蹭直到射精共2次等行爲,但都有先問其可否蹭一蹭就好,告訴人2次都有同意,甚至第1次還主動幫其打手槍等語;辯護人亦辯稱,本案僅告訴人單一指訴,欠缺補強證據,且告訴人不僅共與被告發生2次猥褻行爲,更於第2次行爲後留在居所1個半小時才離去,顯然2人是合意,被告無罪。

告訴人則證稱,跟被告僅是普通朋友,案發當天回到被告居所後,覺得疲累上牀休息,被告就突然壓制其身體,當下曾用力掙扎、很明確的說不要,但被告仍然強制對其下體塗抹潤滑液,再以下體磨蹭其臀部,因酒後意識不清,但明顯感到被告有射精在其身上,隔日上午被告二度對其強制猥褻,之後感到極度噁心就到浴室沖洗後離開,被告事後有傳訊息道歉。

法官審酌,被告與男網友爲朋友關係,僅爲逞一己私慾,利用酒後同處一室,違反告訴人意願,對其爲強制猥褻之犯行,嚴重侵害其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對其造成永難抹滅之身心創傷;被告犯後未能坦承犯行,考量被告因拒絕與男網友調解,未能獲取其諒解或實際賠償損害,告訴人亦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法官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