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 戀童師猥褻9女308次 網友怒:判8年太輕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認定陳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今年2月間已依法公告陳男姓名。(摘自臺南市社會局網站/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市一名經營畫室的陳姓男老師,多年來趁着教畫時對女童伸出狼爪,除摸胸及下體外,也會強拉女童的手碰觸自己的性器官,檢警調查至少9名女童遭其強制猥褻,總計308次,陳男遭鑑定「戀童症」,臺南地院判處8年徒刑,不少網友怒斥「判太輕!」

據瞭解,今年1月間有家長報警指該畫室陳男猥褻女童,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隨即展開調查,檢警追出9名被害人,9名女童遭猥褻次數從1次至114次不等,總計達308次,且女童受害當時均未滿14歲,受害者及家長對陳男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臺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案件起訴陳男,社會局認定陳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今年2月間依法在網站公告陳男姓名。教育局調查指陳男經營畫室是未立案補習班,召開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陳男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負責人及教職員工,並依法重罰25萬元。

檢警調查,陳男犯案最早可追溯到2011年,受害者即使現在已經成年,至今仍難以走出陰影,也有被害人的父親沉痛控訴「我再也沒有抱過我女兒,她就是會閃躲」,讓他對女兒深感愧疚。也有受害人從此心理蒙上陰影,看到男生就很恐懼,也無法交男朋友。

臺南地院合議庭委託嘉南療養院鑑定陳男的精神狀況,認爲陳男有「高再犯風險」,應及早積極治療。

臺南地院合議庭指出,陳擔任畫室老師,長年來受到家長及學生信賴,但他明知9名女子均未滿14歲,竟爲滿足一己私慾,令被害人身心受創,對被害人及所屬家庭造成永難抹滅的傷痛,判處8年徒刑。不過,不少網友不滿判刑結果,直言「判太輕」、「才8年,根本就不痛不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