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小姐約好「3大服務」...他一見到本人秒拒絕!真相曝光慘了
▲阿杰被依法判2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名男子「阿杰」(化名)在某色情應召集團擔任馬伕,與該集團成員聯絡,並依照指示負責接送小姐到指定交易地點,並從中分得200元之報酬。對此,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在色情應召站擔任馬伕的阿杰,與該應召集團的成員,共同基於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爲性交行爲,而媒介以營利之犯意聯絡,由阿杰依照指示,負責駕車接送小姐到不特定地點,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行爲,而每次收取數千元之不等代價,其中阿杰每次可分得200元報酬。
另外,該應召集團成員也會在網站上PO出有關性交易的訊息,而某次警方在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異狀,因此喬裝成男客向該帳號所有人詢問相關訊息,而應召集團成員則迴應,「服務內容含懶人澡、無套吹、戴套做」等。對此,警方假意與其約定在某汽車旅館的111號房,而等到雙方均抵達現場後,警方又假意對女子不滿意,拒絕進行性交易,之後當場將阿杰等人查獲。
對此,法官認爲,阿杰的行徑已經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造成相當程度之危害,所爲實屬不該,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橫其犯罪動機、情節、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後,依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他2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得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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