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身心調適假」8/1上路 每學期最多請3天

教育部表示,8月1日起正式實施高級中等學校「身心調適假」。(林志成攝)

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在學生請假類別中增列「身心調適假」及「生理假」,其中「身心調適假」主要是協助學生覺察其心理狀況並促使教師、家長重視、覺察學生心理狀況,這項新規定預計從8月1日起實施。

教育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4條爲:「學生請假別,分爲公假、事假、病假、生理假、身心調適假、婚假、產前假、娩假、陪產假、流產假、育嬰假及喪假;其請假規定,由學校定之。」其中「生理假」及「身心調適假」爲新增。

教育部說明,爲協助有輕微心理不適、心理困擾之學生,調整心情,平衡身心狀況,渡過短期心理不適,增訂「身心調適假」假別,協助學生覺察其心理狀況。

大學推動「心理假」已多年,112學年下學期有43所大專校院和五專實施,學生多無需檢具醫療等證明,即可視身心靈狀況請假。繼大學之後,教育部推動在高中設置「身心調適假」,3月試辦,42校參加。不過從今年8月起,「身心調適假」將成爲高中生請假的正式類別之一。

有關高中生「身心調適假」,教育部表示,規畫依學校所定請假流程辦理,每次請假應以半日或1日爲單位,1學期以3日爲限,並應出具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同意之證明,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及學期補考期間,不適用身心調適假。

根據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調查現行40多所高中試辦「身心調適假」的狀況,學校允許學生輕微心理不適可以申請請假,但必須取得家長或實際照顧者的同意證明,且心理假不算事假,不適用扣考規定,但不能領全勤獎。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肯定教育部開始重視學生心理健康,並將身心調適假法制化,但建議需要有相應的配套措施,例如:臺北大學設計在學生請心理假的當下,系統就會寄出「關懷信件」,信件裡會有諮詢專線、紓壓方法,也會有學校諮商的預約網址,但學生不需要回復這封信,可以自己在信件裡看看有沒有適合自己調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