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增「身心調適假」 1學期3天
教育部預告修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新增「身心調適假」請假別,每學期最多可請三天。圖爲高中生示意圖,與新聞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預告修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新增「身心調適假」請假別,協助學生覺察心理狀況,已有四十二所高中試辦。有試辦學校觀察,其實學生不會任意請假;家長團體也支持,但認爲教育部應多加宣導,同時配合「學生輔導法」修法補足人力,多管齊下解決學生自傷問題。
教育部表示,身心調適假預計依學校所定請假流程辦理,每次請假應以半日或一日爲單位,一學期以三日爲限,並應出具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同意證明。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及學期補考期間,不適用身心調適假。
教育部從一一二學年度下學期開始試辦身心調適假,已有四十二所高中試辦。臺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監事謝國清說,目前看來試辦學校並沒有出現太大的問題,根據學校觀察,學生並不會任意請假,以學生人數超過一千人的學校,申請身心調適假學生超過一四○人次,其中僅四名學生請滿三天假。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支持身心調適假的辦理,也希望能夠知會家長,讓家長了解孩子發生什麼事情。教育部也應主動配合學生輔導法的修法補足人力。
EdYouth常務理事、臺師大心輔系學生黃莨騰認爲,學生調節情緒的步伐和需求時間因人而異,在已有天數限制的情況下,制度毋須限制以半天爲單位請假。學校也應提供支持學生身心健康的環境,讓學生能安心請假。
國教署說明,在徵詢專家學者、學校、教師、家長及兒少代表過程中,與會人員均認同對於學生心理健康議題關注與倡議。建議先從高中學校開始實施,最快於一一三學年度上路,後續再視高中辦理情形,研議於國中小推行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