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未禮讓直行機車 害無辜女騎士慘死判刑8月

賴男左轉時不慎撞擊吳姓女騎士,送醫後因出血性休克不治。橋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8月徒刑。(中時資料照)

在高雄務農的賴姓男子,於2021年年底駕駛自小貨車,行經楠梓區德民路和外環西路口,他不耐紅燈久候逕自左轉,因而撞擊直行的騎士吳姓婦人。吳婦於當天送醫後因出血性休克不治。橋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賴男8月徒刑。

賴男於2021年12月31日晚間6時許駕駛自小貨車要左轉外環西路,他因不耐與其同要左轉的前方車輛檔道,即逕自超越前車後左轉,剛好吳姓婦人騎機車直行,賴男駕駛的小貨車撞倒吳婦。吳婦送醫,傷重不治。

賴男在發生車禍後向到場處理的警員坦承肇事,自首並接受法律裁判。此案經吳婦的女兒報警,移送橋頭地檢署並由檢察官起訴。

賴男雖然坦承犯行,但因尚未與吳姓家人就賠償金額達到共識,法官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賴男8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