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定自家人 司改方向迷航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右起)、高嘉瑜、蔡易餘3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司法院版刑事訴訟金字塔上訴(第三審)草案存有4點疑義,包括曲解司改國是會議的目標、不當限制人民訴訟權、司法裁判見解凌駕於法律讓體系失衡、未與憲法訴訟法銜接,草案也看不到以「堅實的事實審」爲前提的配套措施,讓人民對司法制度仍存有疑慮。(黃世麒攝)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爲了解決司法沉痾,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將刑事訴訟制度改爲金字塔,讓最高法院成爲嚴格的法律審,但司改團體及律師界屢有意見,司法院2次修法草案放寬後,如今執政的綠營立委對司改意見分歧,導致蔡政府司改方向陷入奇幻迷航中。

1999年司改會議曾決議將司法制度從圓筒狀改爲金字塔狀,採用嚴格限制上訴制度,但後來胎死腹中,2017年蔡總統的司改國是會議,又決議要將司法訴訟改爲金字塔制,一審事實審、二審事後審、三審法律審。

掌舵司法訴訟制度政策的司法院,也據此完成修法草案,但卻因辯護案件恐大量減少,引來律師界的反彈,司法院因此改採「務實漸進」的策略,除了嚴格法律審外,又開了扇門,設立「許可上訴制」,讓原本尖頂式金字塔的訴訟體制改爲馬雅塔式。

這樣的改革是司法院與行政院討論後敲定的版本,會銜後送交立法院審議,不料,執政的民進黨自家立委,以法律人身分,大加批判一番,言下之意是要讓馬雅塔式金字塔回到目前的圓筒狀,讓司改方向紊亂、毫無原則。

臺灣的司法天秤說變就變,由司法院函令制定的最高法院更三審後上訴案「連身條款」,在打着司改大旗「上位」的大法官們眼中,現在竟「可能」成爲違憲條款,冒着讓兇殘殺人犯獲「重新審理」出獄的風險,也可能打算裁判違憲,博取司改虛名。

當政治人物及政治任命的大法官們,拿着最高法院的制度改革,及其定讞判決,做爲總統特赦或憲法法庭違憲判決案件時,也應考量被害人人權及司法公平正義,一昧地迎合特定團體的司法改革,終究難以得到人民的認同與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