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選舉制度改革 全票通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以全票表決通過改革香港選舉制度。根據修訂後的規定,立法會的選舉委員會將新增「愛國愛港團體」界別,且選舉委員會在立法會的席次佔據40席居最多數,加上最新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機制,代表大陸領導層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決心。
路透報導,人大常委會30日通過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全面改革香港特首與立法會的選舉方式,並自3月31日施行。對於外界最關注的「資格審查」部分,未來將設立候選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其資格審查會依據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審查意見作出判斷,對於資審會做出的候選人資格認定,亦不得提起訴訟。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慄戰書30日表示,隨着香港選舉制度的完善和實施,大陸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將得到有效落實,香港治理效能將顯著提高,香港各種深層次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