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場新聞2總編 被判煽動罪

圖爲立場新聞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右二)被捕。中新社

已停運的香港網路媒體「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和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佈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香港區域法院法庭昨天下午作出裁決,二人被判罪成。這是香港九七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罪的案件。

香港九七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罪案,審訊已持續兩年,香港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昨天下午頒佈書面裁決,裁定鍾沛權、林紹桐罪成,被將案件押後至九月廿六日判刑。鍾沛權及林紹桐獲准保釋。

這宗案件開審以來,爭議控方是否需要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及文章的實際國家安全風險。控方指,「立場新聞」發佈十七篇專訪或博客等文章,讓作者或受訪者宣揚非法理念,抹黑攻擊北京中央和香港特區,散播制裁和分裂國家思想;辯方則指有關文章沒有失實,取材和提問屬記者專業,法庭應尊重而非干涉。

前「立場新聞」鍾沛權自辯時說,傳媒出版或引述內容,不代表傳媒同意內容,而涉及公衆利益和有公共性就應發表,由公衆辯論決定言論是否正確。負責案件的法官郭偉健在審訊時指,判決無可避免會涉及傳媒的界線。

在法庭作出立場新聞案罪成裁決後,香港記者協會說強烈反對以煽動罪、香港國安法及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等法例,檢控在香港基本法下行使權利的新聞工作者,案件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在有裁決前,已對新聞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