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律師說法】《慶餘年2》片源泄露:法律風險分析與應對

近期,《慶餘年2》片源泄露事件直接衝上微博熱搜,不僅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更在法律層面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製片方通過律所發佈嚴正聲明,展現出堅決應對的決心。從法律視角深入分析此次事件,我們發現其涉及多重法律風險,可以採取全面而有效的應對措施。

首先,片源泄露直接觸及知識產權的核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明確規定,影視作品作爲文化創意的結晶,享有嚴格的著作權保護。任何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複製、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傳播影視作品的行爲,均構成對著作權的侵犯。此次片源泄露事件,顯然是未經許可的傳播行爲,嚴重侵犯了製片方、導演、編劇等創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有下列侵權行爲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民事責任;侵權行爲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權的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爲,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無害化銷燬處理侵權複製品以及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片源泄露還可能涉及商業機密的泄露。在影視製作過程中,劇本內容、角色設定、拍攝進度等信息往往被視爲核心商業機密。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電影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新麗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與北京派華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派華公司違反保密約定向案外人披露涉案影片素材,並將素材上傳至百度網盤並最終導致素材泄露於互聯網,該兩項行爲均構成侵犯商業秘密。判決派華公司賠償新麗公司經濟損失300萬元及維權支出30萬餘元,並公開聲明消除影響。

此外,片源泄露還可能引發不正當競爭問題。在競爭激烈的影視市場中,片源泄露可能爲競爭對手提供不正當的競爭優勢,破壞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爲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製片方作爲受害方有權向相關部門投訴,要求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

爲了有效應對這些法律風險,製片方需要採取一系列切實有效的措施。首先,應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加強內部員工的管理和培訓,確保拍攝素材的安全。同時,與合作伙伴、供應商等簽署保密協議,明確雙方的保密義務和責任。

除了加強防範措施外,製片方還可以採取法律手段追究泄露者的法律責任。一旦發現片源泄露事件,可以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泄露者的刑事責任。同時,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泄露者賠償經濟損失。此外,還可以向相關行政部門投訴,要求依法查處泄露行爲。

來源:指尖新聞

作者:湖南芙蓉律師事務所1號一言團隊娛樂法律部門團隊 夏宇

編輯:易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