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翻盤不籤行政契約 內政部強烈遺憾:仍得轉型

▲婦聯會。(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婦聯會31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因未獲出席會員代表2/3同意,未通過與內政部黨產會簽署行政契約內政部長葉俊榮對此結果表示強烈遺憾。未來內政部會依照人民團體法及政黨法相關規定持續輔導婦聯會轉型,並將尊重及配合黨產會辦理後續相關事宜。基於主委雷倩上任後,婦聯會的會務已陸續恢復運作,內政部不會主動撤免雷倩的職務

內政部表示,歷經超過半年的協商,去年12月29日婦聯會與內政部、黨產會共同簽訂備忘錄,並訂於1個月內完成正式行政契約簽署。但是自從簽訂備忘錄起,婦聯會內部派系紛爭逐漸浮上臺面,雖然新任主委雷倩積極改善會內寡頭壟斷、隱晦不明的決策體制,並多次呼籲會員代表踊躍出席會議,親自爲婦聯會的未來作決定,卻仍然不敵各方勢力強力運作,最終無法在會員代表大會中通過簽署行政契約的決議

內政部說明,婦聯會除了無法解釋資產來源與收受勞軍捐之間的疑義,在會務運作及章程規定上也都不符合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爲了輔導婦聯會正常運作,內政部始終秉持「組織落實民主轉型、資產捐國庫公益、會務接受公共監督」三大處理原則,前主委辜嚴倬雲也曾經在去年7月24日親自召開常務委員會,決議配合政府協商三原則,不過期間因爲其個人因素,導致婦聯會會務決策遲緩,爲使該會迴歸正常運作,內政部始於12月22日撤免其主任委員職務,婦聯會旋即於同月24日選出新任主委雷倩。至於婦聯會最終仍無法通過簽署行政契約,內政部尊重會員代表的決定,未來也會迴歸人團法規定,持續輔導婦聯會修改章程、財務透明、改善會員加入以及職員選任制度

內政部補充,甫公佈施行的政黨法第43條規定,政治團體應於該法施行後2年內修正章程轉換爲政黨,屆期未修正者將被解散,因此婦聯會短期內仍然要面臨修改章程或轉型的問題,至於黨產會未來是否重新啓動附隨組織的調查及認定程序,內政部都將配合相關程序,也再次呼籲婦聯會的會員代表能以婦聯會全體利益考量,而非個人私利,勇敢面對歷史議題,纔是對臺灣社會最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