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江:住宅用地招拍掛時不限房價地價,鼓勵現房銷售

據晉江經濟報1月16日報道,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涉及限購限售政策、滿足改善性購房需求、土地出讓政策、鼓勵現房銷售、公積金貸款等13項措施。《通知》自印發之日(1月15日)開始執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0日。

《通知》明確,新購買一、二手住房的,不限售。原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的商品住房,其限售期限調整爲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有特定銷售要求的商品住房從其規定執行。

在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要求試點部分優質的新出讓房地產用地用於建設改善性住房,住房戶型面積144平方米以上的不少於50%,其中180平方米以上的不少於30%,滿足改善性住房市場需求。

在土地出讓方面,《通知》明確,在堅持“房住不炒”的基礎上,根據晉江市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在房地產住宅用地招拍掛時不限房價且不限地價。

在鼓勵現房銷售方面,新政明確,整體商品房現房銷售項目開發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允許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前繳清,同一項目多次(兩次及以上)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的,可在首次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後補交,在第二次辦理前繳清。鼓勵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向整體商品房現房銷售項目開發企業提供金融支持,並給予貸款利率優惠。

《通知》還明確,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出讓房地產用地一手現房銷售商品住宅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在最高額度基礎上上浮5萬元;購買新出讓房地產用地一手現房銷售全裝修商品住宅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在最高額度基礎上上浮10萬元。

爲了進一步促進羣衆住房消費需求釋放,滿足羣衆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去年,晉江先後出臺住房消費政策“組合拳”,包括適當放寬限購限售政策,支持改善型購房,全面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推動工程審批建設提速等。

在支持改善型購房方面,從2023年4月14日起,晉江不再執行限購政策。新購買一、二手住房的,不限售。有特定銷售要求的商品住房從其規定執行。此外,在晉江新購買一手商品住房的,可將1套原商品住房轉讓,不受未滿限售年限限制,但房屋交易部門在辦理轉讓時應在系統上進行備註說明,新購買改善型商品住房2年內不予辦理退房手續。

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0%。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30%。購房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賬戶餘額作爲購房首付款。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爲80萬元;單方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到50萬元。

在促進存量房市場方面,晉江已全面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帶押過戶”節省賣方爲提前還貸衍生出的相關費用,有利於賣方儘快回籠資金。同時,也節省了不少時間,減少辦事環節,縮短交易時間,避免時間拖延出現的違約情形。

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晉江加快工程審批建設進度。允許房地產項目分期建設並鼓勵基礎建設先行,即:項目在繳交首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後,可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首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繳交證明,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手續,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拿地後4個月內動工建設。

此外,晉江還提出將穩步發展高端住房市場,選取合適地塊,適時組織出讓一批高端商品住房項目用地,並在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全裝修交付。高端商品住房項目用地用於建設大戶型項目(即:項目所有戶型面積都在180平方米以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根據市場需求自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