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東:鼓勵國企收購二手住房,保障性住房原則上現房銷售

據微信公衆號“幸福肥東”消息,5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發佈樓市新政,涉及購房補貼、購房首付、公積金貸款、“賣舊買新”等10項措施 。

發放購房補貼、買房全家落戶

文件提出,實施購房補貼。2024年5月15日(含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凡在肥東縣所屬行政管轄範圍內,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給予總房價2%的補貼;新購買新建車位(庫)的購置人,給予車位(庫)總價款3%的購置補貼;2024年6月30日(含30日)之前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給予5000元消費券補貼(包括家電消費券、汽車消費券、百貨消費券、傢俱消費券等);2024年9月30日(含30日)之前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給予3000元消費券補貼(包括家電消費券、汽車消費券、百貨消費券、傢俱消費券等)。以上補貼標準,單套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文件明確,在本縣以合法方式取得商品住宅性質房屋所有權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戶口遷移,即購房可全家落戶。

肥東縣還鼓勵房企讓利。支持全縣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開展新建商品住房團購、新建商品住房展銷會等商業活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活動期間同步發放家電消費券、汽車消費券、加油消費券、餐飲消費券、超市百貨消費券等,加大優惠力度讓利購房羣衆。

同時,優化銷售政策。全面取消樓層差價限制,優化價格調整機制。優化調整企業自持商辦比例政策。支持競自持租賃住房整體轉讓。支持企業購置辦公用房,對總部企業在我縣新購辦公用房的,按照合肥市支持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的相關規定給予補助。優化車位(庫)與住宅同步銷售政策、車位(庫)增購政策。

鼓勵國企收購有“賣舊買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

文件還要求,促進二手房市場流通。全面實施房源覈驗,規範房源發佈。優化資金託管,保障交易安全。深入推進帶押過戶,降低交易成本和風險。落實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鼓勵居民換購住房。加強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經紀服務。

肥東縣還將支持“賣舊買新”。探索建立新房與二手房便捷換購通道,幫助購房羣衆“以舊換新”,引導經紀機構降低居間服務費率;鼓勵有資質的國有企業,根據需要,按照市場化原則,適時收購有“賣舊買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安置房),用於市場化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豐富房票房源超市等。

同時,落實房票安置。繼續執行《肥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肥東縣房屋徵收房票安置辦法>的通知》(東政辦秘〔2023〕26號),滿足人民羣衆對安置房的多樣化需求,規範房票核發、使用、兌付。落實優惠政策,給予購房獎勵,保障被徵收羣衆合法權益。

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保障性住房項目原則上實行現房銷售

肥東縣將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對剛性和改善性需求家庭,夫妻雙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爲100萬元,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爲70萬元;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夫妻雙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爲120萬元,借款人單方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調整爲84萬元。

同時,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不低於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含)以後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新利率執行。2024年5月18日前發放的未到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執行。

動態調整新發放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及首付比例。在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符合新發放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條件時,及時按程序取消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機構可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結合本機構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首套住房商貸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貸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

優化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在本縣範圍內新購買住房,只覈查購房家庭在本縣的住房情況,無住房的,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

加大改善性住房供給。集中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資源支持重點區域發展。加大立體生態住宅、低密住宅供給。優化控規導則,調整陽臺、層高、架空層等管理要求。優化地塊容積率計算規則,提高住宅得房率。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堅持以需定建、職住平衡、分類保障,有序推動保障性住房建設,重點保障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羣體。保障性住房項目原則上實行現房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