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漲跌回歸市場 多地取消新房銷售限價

本報記者 莊靈輝 盧志坤 北京報道

新房銷售價格漲跌的政策性限制正進一步減弱。

中指研究院近日發佈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以來,瀋陽、蘭州、鄭州、寧德等城市明確不再實施新建商品銷售價格指導,陽江、珠海、蕪湖等地也對新房銷售限價政策進行了優化,涉及縮短備案價格調整時間間隔、取消樓層差價限制等。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除上述多地發佈政策明確不再對新房銷售價格進行限制外,近來多地相關部門在網絡理政平臺上也明確房企可自主確定新房銷售價格。多位受訪人士表示,多地取消限價後,新房銷售迴歸市場化,房價分化將愈加明顯,但市場傳導效果仍待進一步觀察。

房價迴歸市場

不久前,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發佈通知稱,經鄭州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門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進行指導,開發企業按照自主定價進行銷售、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備案)手續。

與鄭州類似,近來,瀋陽、蘭州、寧德、天水等地相關部門也發佈政策稱,新房銷售不再受備案價格限制,由開發企業按照市場銷售情況適時調整,購房人和房企可自行協商價格。

除發佈政策明確取消新房銷售限價外,近來多地相關部門對新房銷售價格限制也越發淡化,更加強調市場定價。

記者注意到,近來網絡理政平臺上出現不少對新房銷售價格大幅下降的投訴,多地相關部門回覆稱房屋銷售價格屬於市場調節價,由開發企業自主定價,並未對房屋銷售價格下限進行規定等。

不久前,有網友在網絡理政平臺上留言稱,四川天府新區天府合印項目拿證價格爲2.2萬至2.5萬元,現在卻以1.7萬元均價,且附贈車位、物業費等進行銷售。該網友認爲相應行爲影響市場健康,請相關部門徹查相應“惡意降價”行爲。

四川天府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則回覆稱,商品房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在項目銷售現場、成都住建蓉e辦等渠道對擬售房源價格按套明碼標價、“一房一價”進行公示,在不高於公示價格的前提下,每套房屋的銷售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具體約定。

此外,還有保定、武漢、合肥、重慶、天津及廣州等多地在網絡理政平臺上作出類似回覆,部分地區明確新房銷售不得高於備案價,部分地區則表示銷售價格低於備案價5%以上需重新申請辦理價格變更手續,但幾乎未有地區對新房銷售價格下限進行明確限制。

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去年一則回覆中還表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江蘇省普通商品住房不再由價格主管部門審批價格,而是由開發企業自主定價,具體的比價關係由企業根據品質、市場供求關係、銷售策略等確定。因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不在《江蘇省定價目錄》範圍內,實行市場調節價,價格主管部門實行房價備案管理,具體銷售價格不超過備案價格是符合規定的。

房價分化將加劇

對於多地取消新房銷售限價的市場影響,多位受訪人士表示,商品住房市場將回歸高度市場化運行,市場供求關係將更直接表現在各地住房銷售價格等方面,不同城市甚至同一城市不同板塊間房價分化將進一步加劇。

“鄭州市此次取消新房銷售限價政策後,當地房地產限制性政策全面解除,商品住房市場迴歸高度市場化運行。”中指研究院河南公司總經理樑波濤認爲,取消限價有助於引導市場供應高品質商品住宅,推動住房供給結構優化,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對於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住房銷售由開發商自由定價,利於開發商進行降價促銷,同時也可能會加劇市場對房價下跌的預期。”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爲,住房銷售價格主要是以市場供求和預期爲準繩,取消限價可能影響市場預期,進而影響各地房價情況。

“取消銷售限價有利於企業打造適合當地住房需求的好產品,也有助於企業合理定價去庫存,幫助企業加快回籠資金,緩解資金壓力。”中指研究院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認爲,當前一線城市短期房價仍有下行壓力,但人口、資源集聚效應持續,隨着限制性政策進一步優化調整,政策效果或將逐漸顯現,房價依然具備支撐,有望逐漸築底恢復。

“二線城市中,核心城市房價有望見底,普通二線城市企業降價促銷預期仍在,房價下跌態勢短期或將延續。”陳文靜認爲,當前三四線城市住房需求釋放緩慢,對房價支持力度偏弱,房價整體或延續底部行情。

(編輯:王金龍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