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保證僅限一種 3/1七項保險新規定上路

3月1日保單又有七項新制上路。(資料照片

又有七項保單新規定要上路。保險局已公佈,從3月1日起,投資型保單若要附保證給付,僅能提供「最低身故保證」,且保證金額不得高於所繳保費,同時月月配息型類全委投資型保單,若要附保證給付,當基金淨值低於80%時,必須停止撥回。

其次,附保證部分必須依性別年齡,收取不同保證費用,最多5歲一級距,即不可「一率到底」;第三投資型保單不得有立即投資的約定;第四類全委帳戶管理費用,必須從實際資產配置日才能開始收取,且必須是投資現金、約當現金之外的資產。

第五是投資型保單不得有不停效約定;第六是萬能壽險不得有不停效約定;第七是一年期以下健康險附加費用率,若超過36%,保險公司必須提供傭獎變動費用合理性分析同類商品費用差異比較等說明,也就是避免保險公司收取過高的附加費用。

七大措施從3月1日正式上路,最大影響現行有較多樣的附保證給付投資型保單,有些是最低身故保證,還可以退還1倍多的總繳保費,3月1日之後投資型保單身故最多僅能「保本」,就是保戶繳100萬元保費,最多身故就是退還100萬元保費,且要扣掉保單借款本息及帳戶部分提領金額,不能再出現所謂保證1.06倍已繳保費之類的保本方式

同時要附身故保證的月月配息型類全委投資型保單,3月之後淨值若低於8美元,就要停止配息,若是投資型年金附身故保證,必須是年金給付前就身故才能保證,這些都是要避免壽險公司過度保證。

另外如生存保本,即活過久時的保證滿期給付,基金低於一定淨值時的配息保證,3月1日之後都不能再推出。

且目前投資型保單的保本費用都是「一率到底」,即不論男女老幼,都收同樣一種保證費率,3月1日之後必須依性別、年齡收取不同費率,且最多5歲爲一費率級距,不能過於簡單化,這樣若是月月配息型投資型保單,越年輕保本費用可能相對較高。

還有就是保戶投保投資型保單,有些會約定錢投保之後要立即投資,3月之後壽險公司也不能提供這種約定,避免有道德風險

金管會強調,投資型保單的投資風險明訂是保戶自己負擔,過多的保證會誘使保戶改變行爲,壽險公司也承擔過高風險,扭曲商品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