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購房可入戶,支持“以舊換新”

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九部門印發《關於持續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通知》全文共計13條。其中提出,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請入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同時,支持房企、中介機構和購房人三方聯動開展“以舊換新”活動,鼓勵房企開展存量房產置換新房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