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發佈樓市新政13條,買房即可落戶

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持續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內容涉及優化供地管理、適度優化住宅用地配建要求、購房落戶等。

不同於多個城市將政策的重點落在激發購房人積極性,佛山此次新政中的13條新規定,有7條與企業資金相關,分別涉及出讓地塊條件、土地價款支付、開竣工違約責任、項目融資及企業稅收繳納等。

從購房人角度來看,佛山此次新政涉及購房落戶、房貸利率等。

中指研究院華南分院研究主管陳雪強指出,佛山新政中提及的鼓勵支持住房"以舊換新"、加大公積金貸款購房支持力度、落實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動態調整機制等政策也將進一步加快佛山市購房需求的釋放,加快佛山存量房及增量房的銷售去化。

多維度降低購房人還款壓力

佛山本輪新政調整,從降低貸款利率、增加公積金貸款額度及放寬購房落戶條件等多個維度降低購房人置業"門檻"。

《通知》提到,調高公積金繳存餘額計算倍數,整體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推行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手房交易"帶押過戶"。通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方式購買佛山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方面,實施階段性取消佛山市首套商品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政策。具體利率水平由商業銀行與借款人自主協商確定。

同時,購房即可落戶,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非佛山市戶籍人員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請入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廣州外圍入戶門檻大幅度降低,大專學歷即可入戶,且廣州基本上退出限購政策的情況下,佛山只能通過購房入戶、低房價優勢來吸引人口。"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評價道,城市的競爭力主要還是就業、教育資源,房價的穩定性和前景,以及住房及社區生活配套的完善性。佛山除了吸引需求、鼓勵買房以外,還要把公共配套的質量做起來。

另外,家庭住宅用途的商業公寓水電氣價格也有所調整,對佛山市商務公寓等類住宅用於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水電氣執行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用氣價格。

多層面爲企業減負

除購房人側,《通知》中有七條新政爲企業減負。

《通知》規定,堅持淨地出讓、好地出讓、純地出讓;除綠地、道路等,新出讓住宅用地可以不再設置其它配建要求;屬地政府按照規劃要求,優先做好待出讓土地相對集中區域的學校、醫院等配套公服設施的建設,大力增加優質義務教育和醫療資源。

李宇嘉指出,上述新規則一方面供地時考慮片區內已供、住房的消化壓力,另一方面供應"好地塊",即淨地出讓。同時不再設置其它配建要求等,以減少開發商的壓力。

針對地塊出讓後超期開竣工的地塊,《通知》規定,新出讓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開竣工違約金標準由每日萬分之三調減爲每日萬分之零點五,已出讓的目也按此執行。

"由於市場下行超出預期,開發商資金鍊緊張,加上部分地塊存在土地平整和配套商上的短板,約定的開竣工日期難以履行,收取的違約金的話,更加劇了開發商的壓力。"李宇嘉認爲。

土地款項支付方面,《通知》規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受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繳納50%出讓價款後,可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等開發報建手續。付清剩餘50%的出讓價款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李宇嘉認爲,實施土地出讓價款分期支付,是爲了提振開發商拿地的積極性,有利於新批地塊的競爭力,但對存量未開發地塊有一定壓力。

同時《通知》明確,擴大保函覆蓋面,允許"見索即付"的銀行保函作爲土地競買保證金,允許企業出具自有資金購地承諾書替代購地資金審查報告,允許企業憑現金保函等額替換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加大對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白名單"項目融資安排與支持。

"全面給開發商紓困資金鍊,確保項目能竣工交付,降低市場對於交付難的預期。"李宇嘉指出,關鍵還在於銀行能否願意提供(保函);後一條的關鍵在於注入增量資金釋放監管資金,償還銀行融資,讓資金循環起來,但後續能否償還貸款,特別是保障交房,還在於項目銷售能否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