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無親密行爲隱忍10年 夫竟又離家10年!人妻真的怒了
分房無親密行爲隱忍10年,丈夫竟又離家10年!人妻真的怒了,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在2002年結婚,不料,2年後阿國投資失利揹負鉅債,竟然離家出走,後來雖返家同住,仍因觀念不合常爭吵,導致感情不佳漸行漸遠,自此分房且無親密行爲,阿國更在2014年再度離家未歸,分居迄今逾10年,不滿阿國沒給家庭費用或子女扶養費,小萱憤而訴請裁判離婚。
法院審理, 2人的長女證稱,父母同住時感情不好,平常一講話就吵架,父親約在10年前搬回阿嬤家,自此就沒再與母親聯絡。父親也僅支付過她讀大一、大二時的學費,在她念大學前,父親從沒付過她及弟弟的學費或生活費,只有在大概1個月見面1次時,會給她或弟弟1000或2000元。
法官考量,阿國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應視爲阿國自認小萱主張爲真實外,也顯示阿國確無繼續維持婚姻的意願。法官考量,雙方以長期分居,且未有積極修補婚姻之行爲,或是繼續維繫婚姻之意願。
法官審酌,雙方因爲阿國自行搬離家中造成分居,阿國也未證明有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更在分居後未能足額分擔,家庭生活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等,任何人若是處在同一境況,確實將喪失維持婚姻意願。
法官認,雙方婚姻已達無回覆的可能,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應可歸責於阿國所爲。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訴請裁判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