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照顧假延長 勞工局電話被打爆

臺中市府先推出「紓困十方」,針對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生活困難補助,但對請防疫照顧假的勞工恐不符補助對象。(盧金足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5日宣佈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各級學校停課到6月14日,部分家長之前已請防疫照顧假14天,在家照顧孩子課業,現在停課時間再延長,眼看無薪假長達1個月,衝擊家庭生計,打爆臺中市勞工局電話,今天一早勞工局電話接不停,勞工急詢問「怎麼辦?有補助?」勞工局緊急行文勞動部,建請規畫相關工資補貼津貼

因應校園防疫需要,高中職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符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標準時,家長於停課期間如有照顧學童的需求,12歲以下學童的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中央宣佈全國三級警戒,各級學校停課,12歲以下孩童身障學生家長依法可申請防疫假在家照顧,僱主必須准假,但勞資雙方對工資給付可以協商,勞工局從19日後開始停課不停學,陸續接獲很多勞工詢問電話,累計到25日詢問人次高達561人。

「本來請防疫照顧假14天,現在延長1個月,簡直是1個月的無薪假」,很多勞工向勞工局表示,不知怎麼辦?憂心詢問,防疫假延長豈不是變1個月沒薪水進賬,希望市府提供補助方案。家長之外,還有很多是幼兒園老師甚至園長關心停課後薪資問題會不會受影響

勞工局勞動基準科長曾傳銘指出,中央有紓困特別預算,臺中市府先推出「紓困十方」,針對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或生活困難補助,企業因疫情導致營運困難,實施減少工時或無薪假3個月以上,而和勞工終止契約,或勞工任職同一事業單位1年以上,符合因《勞動基準法》規定而離職者,可向勞工局申請生活補助,符合資格者每人每次補助1個月基本工資,最長補助2個月。

但請防疫照顧假的勞工家長,恐怕不符合「紓困十方」補助要件,爲避免問題擴大,衍生更多勞資糾紛,勞工局已經行文勞動部,建請規畫相關工資補貼或津貼。

據悉,勞動部規畫以勞保投保金額的六成補助,再依照防疫假天數計算補貼,但勞工局表示,要等立院審議通過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