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山走私60億海洛因 4人被判無期徒刑

▲破獲岸際最大海洛因磚塊走私案可供4700萬人吸食。(圖/記者陳昆福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偵破歷年最大宗岸際毒品海洛因470公斤、市價60億元,逮獲張姓男子等12人組成販毒集團,他們利用漁船,從東南亞地區走私海洛因入境,屏東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張、黃、陳等人判處無徒刑,可上訴。

該起走私毒品案張男人爲逃避檢警查緝,分工相當細、手法隱蔽,並利用2018年11月間警力大都投入選舉查察之際,利用夜間行動;先由集團成員先以大船載運毒品至近海,再利用另一艘船筏將毒品運至離岸邊近處,再由熟悉水性成員身穿蛙鞋游泳出海,將毒品拉至岸邊,另由他人在陸地上接運。

屏東地檢署指揮屏東查緝隊及警方人員于于凌晨時分屏東縣城鄉臺26線岸際涵洞,先逮捕53歲林姓男子與16歲尤姓少年,起獲海洛因磚1240塊、總重約470公斤等證物,擴大追查,逮獲12名嫌犯

屏東地檢署表示,根據數據分析,1公斤純質海洛因經以葡萄糖麪粉等稀釋,可供10萬人次吸食,470公斤等於可4700萬人次施用,以臺灣2300萬人口,可供每人施用2次,每人平均分到0.02公克。

檢方偵結後,對張姓主嫌求處死刑,但承審法官認爲,審酌犯案情況宣告刑已可收懲戒之效,檢察官求刑稍有過重,但併科罰金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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