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致癌農藥?引進新藥如果沒更安全 陳吉仲願意下臺負責

農藥殘留頻放寬,百香果恐噴5種?(示意圖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新增茶葉、百香果農藥使用引發爭議農委會今天(21日)召開記者會澄清,是「訂定」非「放寬」,農藥殘留標準都依據科學證據訂定,民衆毋須恐慌。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也強調,如果引進的新藥沒有讓農產品消費者更安全,只要證明問題,他就下臺負責。

而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發佈新聞稿指出,有關媒體報導「大開農藥方便門,食安五環口號」、「殘留放寬,百香果噴5種農藥」及「茶樹農藥悄悄放寬」等議題,都是無根據的報導,造成民衆及消費者誤解與恐慌,也影響政府施政

防檢局說明,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申請農藥登記應由業者檢具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依「農藥標準規格準則」、「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及「農藥田間試驗準則」等規定,嚴謹審查藥劑之田間(藥效藥害殘留量)及毒理試驗(急性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等)等資料,經由該局所召開由相關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所組成之農藥技術諮議會進行審議通過後,並將所擬定該農藥之殘留容許量標準(MRL)草案,送交衛福部進行後續風險評估作業,該部審查後依程序辦理標準之預告及公告事宜,所有程序除符合國內相關法規之外,也與國際作法無異。

▲茶樹農藥鬆綁,專家呼籲「第一泡茶」不要喝。(示意圖/pixabay)

防檢局也表示,百香果種植面積小,業者因考量商業利益,不願來申請登記,但仍會發生病蟲害而需要防治資材,主要有害生物包括炭疽病疫病薊馬蚜蟲及葉蟎等約10餘種;政府爲解決防治需求,以主動辦理農藥延伸使用的方式,透過安全性有效性科學評估,將原先登記使用於同類生產形式作物上,防治同類有害生物之防治藥劑,開放給百香果使用。

防檢局強調,相關農藥殘留標準的訂定,是因使用的需求,從原來「未訂定」的狀態,改爲「訂定」,絕非是放寬,而且農民在種植百香果時,也不會同時使用所有已覈准的藥劑,所以民衆不要過度解讀。

另外,針對國際上有致癌風險疑慮之農藥,防檢局說,在登記審查時,都會重新辦理相關風險之評估,經評估無虞後始開放使用。防檢局表示,登記於茶樹的「賽派芬」是殺蟎劑,該藥劑之致癌性於美國環保署及國際癌症中心公告之清單中均未列入,其提交之致腫瘤性試驗報告資料經該局之農藥技術諮議會審議通過,評估結果爲對人類致癌風險低。該藥劑具有新作用機制,可以加入茶樹葉蟎防治藥劑輪用,以解決抗藥性管理問題。防檢局指出,該藥劑在茶上的MRL日本爲60ppm,較我國草案20ppm爲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