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租金補貼新制2018年上路 月收入低於5.4萬即可補助
▲臺北市12日舉行「居住正義論壇V-住房活化新趨勢」記者會。(圖/記者葉佳華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爲了更貼近租屋補貼公平原則,臺北市明(2018)年起將實施收入分級租金補貼新制,將提供家庭年所得40%分位點以下,且無自有住宅的家庭申請,並依照所得收入採分級補貼額度,月收入低於5.4萬元即可補助。
臺北市昨(12)日舉行「居住正義論壇V-住房活化新趨勢」記者會,北市府都發局表示,爲了拉近租公宅與租民宅租金補貼距離,2018年起將開始實施民間市場租金補貼「分級租金新制」,另外,未來公宅租金也擬比照民間市場租金補貼方式辦理。
都發局指出,目前公共住宅租賃制度提供家庭年所得50%分位點以下,且在北北基桃無自有住宅的家庭申租,承租戶租金是以市價85折再加上管理費估算,從一房到三房補貼金額從1,700~4,400元不等。
而民間市場租金補貼方案,租金補貼將提供家庭年所得40%分位點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家庭申請,其主要評估將以家庭人數、所得分配依照級距補貼,平均每人月收入 5萬4,404元以下,家戶數1人補貼5,000元、家戶4人以上則補貼3千至5千元不等,明(2018)年起將正式實施。
至於未來公共住宅租金是否併入租金補貼?都發局則指出,由於民宅及公宅補貼法源不同,因此必須經過修法過程纔可適用。目前正研擬,未來公共住宅分級租金補貼比照租金補貼新制辦理,除了補貼家庭年所得40%分位點以下市民之外,公宅分級租金補貼額度應納入原有15%租金折扣計算,不超過租金補貼新制,符合標準一致、一體奉行原則,不過該案仍研議中,尚未定案。▼臺北市租金補貼政策。(圖/北市府都發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