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滿水位 「不動產放款天條」該排除哪類放款?央行提這些意見

銀行房貸滿水位,有不動產放款「天條」之稱的銀行法72-2條三成上限,是否有必要進一步放寬?金管會4日找來國銀總經理開會,央行則由業務局副局長列席。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銀行房貸滿水位,有不動產放款「天條」之稱的銀行法72-2條三成上限,是否有必要進一步放寬?金管會4日找來國銀總經理開會,央行則由業務局副局長列席;據悉,對於銀行法72-2條是否排除國銀海外分行的不動產放款,央行持中立態度,僅強調若要排除,「分子、分母得一併處理」。

房貸借不到釀成民怨,立委郭國文建議,銀行法72-2條可排除國銀海外分行承作的不動產放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不會影響臺灣不動產市場,第二則是因市場不同、風險也不同,所以排除的衝擊與影響會較低。

對此,央行官員態度中立,僅強調若要採取此做法,邏輯上而言「分子、分母都要一併排除」,因銀行法72-2條規定的三成上限,分母是「國內分行的新臺幣存款加海外分行的存款」,分子則是「國內與海外的住宅與企業建築放款」,若要排除分子裡的海外建築貸款,那麼分母裡的海外分行存款也得一併扣除。

央行官員表示,政府鼓勵危老都更,因此建商在購地興建階段,均有相關政策獎勵,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也排除危老都更。不過當建商走危老、都更後興建而成的成屋,是否可排除在銀行法72-2條的限制之外,央行態度保留,同樣都是房屋貸款,若要因興建者或地域別的不同而排除適用,「很容易產生問題」。

以央行祭出的房市信用管制措施而言,目前確實也有一些可排除、不受限制的項目;例如,金融機構承作的不動產抵押貸款,若屬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或其他配合政府相關政策的重建案件,可不受信用管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