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戴奧辛 廢棄物發電從嚴分類
世界各國紛紛提出將垃圾等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轉變成能源的想法。此爲示意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葉德正新北傳真)
過去幾年,世界各國紛紛提出將垃圾等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轉變成能源的想法,即將廢棄物做成「固體再生燃料」(SRF)或是破碎化再利用來發電,成爲一項替代石化燃料的新選擇,惟近來質疑廢棄物未經有效篩選焚燒發電,會產生戴奧辛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聲浪四起,經濟部與環境部日前召開跨部會會議,決定將廢棄物進一步分類,從嚴把關,但也會釋出合宜誘因,初步方案將在2個月內出爐。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相關法令規範,SRF發電設備的料源須經過處理,且發電效率達25%以上,才能認定爲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依112年經濟部公告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農業廢棄物每度5.1407元;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維持111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
經濟部能源署官員表示,爲避免焚燒廢棄物衍生戴奧辛等爭議,正與環境部就「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發電研議進一步分類,從嚴把關。一般像是木料、木屑、廢紙漿爭議小,但是其他廢棄物,如何加強管理、分類,篩選出適合用來發電,不會對環境造成傷害,將是跨部會協商重點。除從嚴把關,另也會研究合理、適當的誘因。
能源署初步規劃將廢棄物分類成兩大類,第一類生質類SRF,例如廢紙漿、木屑等,全球多認同可開發爲再利用的能源。其他爲第二類,這部分再細分爲三,分別是一般或事業廢棄物燃燒,例如焚化爐燃燒物;經前期處理後的廢棄物,前期處理指的是破碎化;最後爲非SRF,料源包含塑膠、事業廢棄物等。
官員表示,經進一步細分,篩選出適宜替代石化能源的廢棄物後,躉購費率也將配合調整,賦予適度誘因。相關方案須經跨部會討論,預期初步方案將在1、2個月內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