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團首腦自稱「蝙蝠俠」 派車手盜領25萬

辜姓男子被控協助「蝙蝠俠」盜領詐騙所得25萬多元,被判刑7個月。(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辜姓男子被控協助外號「蝙蝠俠」的男子,盜領詐騙所得25萬多元,並自所得中抽取1.5%至2%作爲自己的報酬辜男供稱,他從未與「蝙蝠俠」見過面,都是靠微信與「蝙蝠俠」聯絡,指示他到特定地點提款卡,再找ATM提領指定款項法官考量辜男有悔意,願意賠償,且取得被害人原諒,因此判決7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辜男平日擺攤做生意,育有1小孩,每月收入2萬多元僅能勉強維持生活。2018年3月間,辜男透過微信取得「蝙蝠俠」的指示,到一公共男廁內尋找煙盒,找到後拿走裡面的提款卡,再依照「蝙蝠俠」傳來的提款卡帳號密碼,前往銀行或超商的ATM領取指定金額款項。

辜男一天內提領12次,每次金額1萬至3萬元不等,一共提領25萬多元,抽掉1.5%至2%的金額做爲自己的報酬後,將24萬多元放在「蝙蝠俠」指定的,新北市新店星巴克及麥當勞的廁所內。直到4名被害人其中1人發現受騙,全案因此曝光,新店分局循線將辜男逮捕到案,並依詐欺等罪送辦。

辜男坦承接受指示領取款項,但強調從沒見過「蝙蝠俠」。法官考量,其中1名被害人的帳戶內,原本被詐騙金額突然匯回,也表示願意原諒辜男,而辜男認罪,且與另外3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進行清償,判決4件詐欺罪各處有期徒刑2個月,合併應執行期7個月,得易科罰金每日以1000元折算,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