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廷煽惑他人犯罪 太陽花學運119人起訴名單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地檢署10日針對318太陽花學運,將林飛帆、陳爲廷、魏揚、洪崇晏及黃國昌等119人起訴。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迴應,行政院長有責任、義務維護官署安全及國家行政體系運作,這就是行政院不撤告的原因,並尊重司法體系處置。陳爲廷則在臉書表示,「做過的事情,我不會迴避;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我承擔。」
針對318反服貿佔立院、323羣衆佔領行政院及411羣衆包圍中正一分局,北檢原先起訴118人、緩起訴3人,因公告內容有誤,更正爲起訴119人,緩起訴2人。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晚間則在臉書貼圖聲援,她po出一張結合《自由中國》雜誌創辦人雷震、美麗島大審、野百合學運及太陽花運動的照片,並寫上「如果追求民主是一種罪,我們通通有罪」表達支持立場。
根據北檢起訴內容,「318衝進立法院」部分,分別起訴林飛帆、陳爲廷、黃國昌等21人;「323行政院流血衝突」部分,檢方依煽惑他人犯罪、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等罪起訴魏揚等93人;至於「411路過中正一分局」部分,洪崇晏等4人則依違反集會遊行法、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嫌起訴。
三大案起訴名單如:
318佔立院起訴22人陳爲廷、林飛帆、黃國昌、魏揚、陳廷豪、李惠仁、蔡丁貴、周馥儀、黃鬱芬
莊程洋、王文斌、李夙儒、王溪河、餘能生、賴品妤、許順治、林楷翔
不起訴黃守達、黃宏錡、施懿倫、陳昱瑋、賴鬱棻、蔡金龍、紀材翰、林建興
段紹崴、陶漢、楊泰宇、兵政文、盧永安、陳蔚、陳致豪、陳俊廷、劉子鳳
孔祥瑄、蔡中嶽、陳威仲、黃燕茹、蕭年呈、呂忠津、李品涵、劉李俊達
柳林瑋、潘翰疆、洪申翰、王奕凱、黃宏錡、朱政騏、郭冠均、吳崢、林一方
323佔行政院起訴93人陳廷豪、許立、柯廷諭、姚宏法、袁宏士、葛茂祥、許皓哲、楊梓富
李孟霜、陳昱銘、江威宏、陳昱安、鄭安羣、張方至、張家福、陳李發、粟採麟
殷聖傑、林志龍、David Walter、蔡晉裕、侯冠宇、李璟、許子航、陳慶豪
張欽智、吳崇道、劉建明、林唐聿、張秉生、黃國陽、李冠伶、許順治、劉敬文、吳其融
賴芳徵、王奕凱、洪申翰、許玉盈、陳溥堯、陳威丞、羅文劭、黃亭瑀、許盛惟
林嘉怡、卓詩緣、黃鼎雲、朱儁樺、陳彥君、朱柏維、陳禹傑、徐子權、林韋宇
陳光亮、劉子睿、楊立偉、林承翰、張立揚、餘能生、蘇尚宏、林志傑
蔡丁貴、羅翊倫、李育晟、宋衍德、林建興、陳建斌、張之豪、吳濬彥、江昺侖
蕭凱文、黃茂吉、曾奕駐、陳偉、王晟亦、郭修豪、魏揚、許哲榕
李思寬、佘德琳、詹皓程、洪聖祐、蔡德發、張旗逢、詹文碩、梅心怡
蕭年呈、莊騰傑、張哲瑋、謝升佑、陳宏彰、朱經雄、郭豐源
不起訴陳俊廷、紀材翰、李夙儒、吳嘉浤、郭泓澤
411路過中正一分局起訴4人洪崇晏、蕭年呈、李品涵、陶漢
不起訴賴芳徵、楊博安、王奕凱、許鈺敏、謝東霖、江致廣、蔡丁貴、陳健民、邱虹達
陳冠頤、盧永安、陳建斌、林於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