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6起恐嚇案竟被法官大讚「光明磊落男子漢」 苦苓嘆:對臺灣司法絕望

作家苦苓。(圖/中時資料照)

一名陳姓男子參與6起恐嚇案遭檢察官起訴,經新北地院判決,法官在判決書中大讚其「敢作敢當,男子漢大丈夫」,令人欽佩,因此不忍重判,最終判刑兩年,可易科罰金。讓知名作家苦苓在臉書發文痛批,對加害人充滿崇拜跟慈悲,「對臺灣的司法徹底絕望」。

「我真的是輸給臺灣法官了!」苦苓發文指出,一名陳姓男子與另三名夥伴,因不斷恐嚇欠債的被害人,跑到對方的會計事務所鬧場,還到對方家裡去丟雞蛋、踹門,在鐵門上噴漆「欠錢還錢」,又傳簡訊恫嚇「錢可以不要,要玩死人的方法有很多」,導致被害人搬家、會計事務所被迫結束營業。

檢察官依法起訴,另三人都被判刑確定,而陳男卻被法院判定「確屬敢作敢當的男子漢大丈夫,此等血性男子,實令人欽佩,不忍對其重判」,因此判刑兩年、可易科罰金,「根本不用入監服刑」。

苦苓驚呼「我的老天鵝!」,什麼樣的罪犯可以被法院這樣讚揚、佩服、不忍心重判?真是太令人感動了!這麼了不起的人,應該表揚他爲十大傑出青年纔對,怎麼還把捨得把他判刑、罰款呢?。

苦苓表示,有人老是批評說臺灣的法官眼裡從來沒有被害人,豈止如此?他們有些人的眼裡對加害人還充滿了崇拜跟慈悲,「三不五時就打臉我們這些迷信世間還有正義的無辜小民。」

苦苓感嘆「我真的無話可說了,對於臺灣的司法徹底絕望,從今以後,我不會再用任何一個字來評論這些『枉法』事件,各位同胞也請自求多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