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修法 臺南地院庭長林臻嫺:執政黨應光明磊落對決
▲《法官法》修法草案爭議,臺南地院庭長林臻嫺投書媒體。(圖/視覺中國CFP)
立法院近日內審議立委尤美女等人提案《法官法》修法草案,擬將法官、檢察官評鑑機制排除司法官代表,增加外部人士比例。對於修法方向,臺南地院庭長林臻嫺投書媒體表示,這有利於長期與執政黨友好的司改團體等當然成員,若修法過關,將有害審判獨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4、25日排審「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但24日未逐條審查這些草案版本,僅進行詢答,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等官員報告及備詢。但對於部分修法草案版本,有不少司法官團體,包含女法官協會、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劍青檢改等,均發表聲明反對。
另外臺南地院庭長林臻嫺,則是以「別讓法官評鑑變摸頭神器」爲名,25日投書媒體。她在文章中一開始就陳述法官的制度性身分保障與民主政治之間的關係,並引用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第64條:總統應保障司法機關之獨立……法官不得任意撤職調動。
之後林臻嫺認爲,「法官得基於《憲法》制度性保障來基於法律確信獨立審判,合法與行政權造反,乃是民主國家的珍貴資產。」但她批評,這次《法官法》修法中出現太多爭議,包含因「事實與法律的涵攝」而被送法官評鑑、擔心會有以私下邀約餐敘來「代轉陳情」的情況。
林臻嫺提到「執政黨的立委,大概對在年金改革、轉型正義、不當黨產等議題上老愛跟行政權唱反調的法官,真的不滿了,要透過修法,把評鑑委員會原有的法律專業成員減縮,改爲由「長期參與司法改革、人權、公益或弱勢議題之非法律學者及社會團體代表」等非專業人士,去主導法官評鑑。」
她認爲,「法條規範的這些要件,看似定義模糊不清,但仔細看不就是綁定長期與執政黨友好的司改團體等當然成員,如任由這些成員,盤踞在評鑑委員會併爲多數主導,帶着『有色眼光』的評鑑,那些『顏色不對』、『政治不正確』的法官,還能獨立思考或跟行政權造反嗎?」
林臻嫺最後認爲,「執政黨修法,可以來場光明磊落的直球對決嗎?民主國家的法官,絕對不是生而獨立,而是要執政者去尊重《憲法》對司法權的制度性保障,才能獲得確保,當執政者刻意讓司法權的制度性保障缺角歪斜,讓司法權慢慢喪失獨立性,成了能被摸頭的溫馴小貓,再也無法造反時,『今日香港、明日臺灣』也就不可能避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