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強則國強(金臺銳評・全面依法治國系列談①)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我們黨領導人民創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蹟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蹟,法治無疑是這兩大奇蹟背後的制度密碼和實踐經驗。
從新中國成立初期制定五四憲法到頒佈婚姻法、土地改革法;從改革開放以來通過八二憲法,到強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明確“更加註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不同時期,我們黨都高度重視法治。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明確提出全面依法治國,並將其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予以有力推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進行研究,作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黨的十九大召開後,黨中央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全面依法治國又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取得重大進展。
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法治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在“四個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國具有基礎性、保障性作用。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爲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不僅要滿足人民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的更高要求,而且要滿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要求。無論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還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依法治國既是重要內容,又是重要保障。
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也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要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要堅持以人民爲中心。”“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要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要堅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11個堅持”爲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的實踐中,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上,我們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爲指導,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不斷開創法治中國建設新局面,爲中國之治提供更加穩定更加可靠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