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性侵累犯不再給予假釋
▲遇害女老師和兇嫌住同棟樓!性侵前科犯勒殺,列管漏洞。 (圖/東森新聞提供)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23日表示,現行對於性侵犯除了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外,未來會依照法務部長曾勇夫日前的公開宣示,即性侵累犯者絕對不會再給予假釋。
桃園縣育達高中餐飲科女老師林伊葭20日慘遭殺害,在自家社區大樓的地下室電梯口遭黃建憲勒昏,再丟棄到電梯旁的消防廢水池中,女老師的遺體21日下午才被發現,而黃建憲曾有性侵9歲女童的前科,他在民國98年12月出獄,平日無業、四處遊蕩,與朋友在案發社區租屋。
內政部常務次長曾中明23日帶領警政署副署長林國棟、刑事局副局長楊源明等人,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調查局副局長王福林等人也列席,多位立委質詢提及,性侵犯假釋毀害無辜民衆和家庭,法務部應避免再度造成民衆受害。
立委紀國棟更指出,性侵犯再犯率很高,法務部應研擬化學去勢的可行性,如果性侵超過3次,建議可執行去勢。吳陳鐶表示,目前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處理,日後性侵累犯絕對不會再給予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