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退回大巨蛋案 北市府:提請廉委會討論後續作爲
遠雄大巨蛋案經臺北市廉政委員會調查後,6月10日公佈最終調查報告,由於李述德提出的回函,沒有再提出可更動調查結果的事證,因此全案仍一併移送法務部調查,並將前臺北市長馬英九、前臺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移送法務部,不過24日全案就遭到法務部退回,北市府對此則發出聲明表示,會再提請廉委會討論後續作爲。
法務部於24日下午將大巨蛋案退回給北市府,理由是法務部是司法行政機關,並非偵查機關、辦理具體訴訟的權責機關,法務部並表示,如果北府要提出告發,依法要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或廉政署提出;另外,大巨蛋案是否涉及其他行政責任,法務部也非權責機構,因此也無權受理行政責任。
對此,北市府晚間9點才作出迴應,強調政風處會「刻正瞭解並彙整相關資料」,待收到法務部正式公文後,會擇期由廉委員會討論後續作爲。
「北市府聲明全文如下」:
針對法務部於今(24)日下午以該部是司法行政機關並非偵查機關將本府移送偵辦之大巨蛋案退回。理由是法務部非辦理具體訴訟的權責機關,如果本府要提出告發,依法要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或廉政署提出。另大巨蛋案是否涉及其他行政責任,法務部也非權責機構,因此也無權受理行政責任。
針對本案,本府政風處刻正瞭解並彙整相關資料,俟收到法務部正式公文後,即擇期提請本府廉政透明委員會討論後續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