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籍男火燒15輛警車 無保飭回限制住居

臺北地院裁定法籍李姓男子無保飭回,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0歲法國籍李姓男子18日涉嫌縱火燒派出所15輛警用汽機車,檢方復訊他後向法院聲押。臺北地院21日早上裁定無保飭回,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

臺北市松山派出所後方警用停車場18日凌晨被縱火,導致15輛警用汽機車全毀,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一名穿雨衣的男子涉有重嫌,經調查後,發現該名「雨衣男子」是來自法國的李姓男子。李男疑似犯案後騎腳踏車逃逸,之後還將車停在虎林街並變裝

李男於2006年來臺依親,在臺灣居住多年,與朱姓臺女子育有3名子女生活全靠朱女打零工及孃家資助維生。但兩年前因涉嫌竊盜機車,倍松山派出所員警逮捕移送法辦後,警方研判李男挾怨,因而縱火犯案。

李男19日在花蓮住處遭逮,經警訊後,依公共危險等罪移送北檢覆訊,並於21日無保飭回、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

▼李男因兩年前竊盜機車被逮,因而挾怨縱火。(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