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不服管教趴桌睡覺 父暴怒「水管勒頸」 法官這樣判

吳姓男子前年因兒子趴臥於桌面,他認爲對方不聽從管教,竟拿水管勒兒子脖子,最高法院判囚9月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51歲的吳姓男子前年兒子趴臥於桌面,他認爲對方不聽從管教,竟拿水管勒兒子脖子,兒子控訴父親長期對之以暴力相待,致其經診斷患有焦慮、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疑似創傷壓力症候羣等症狀請求重判,最高法院駁回吳的上訴,依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囚9月定讞。

吳男是吳姓少年的父親,吳男在2021年8月14日下午在桃園市住家內,見吳姓少年趴臥於桌面心生不滿,他拿水管勒住少年之脖子,致其受有勒痕等傷害,少年趁隙報警,警方獲報到場處理,並扣得吳男所有之水管1條。

一審及二審都認定,吳男表示其行爲目的是管教兒子,固然少年權利義務在案發當時是由吳男單獨行使及負擔,管教未成年子女亦非易事,惟此手段顯非合理之管教方式,更可見被告無法剋制自身情緒之狀況,且少年長期受被告以暴力相待,吳男所爲實屬不該,應予非難。

歷審考量吳男持水管勒傷告訴人頸部,雖客觀上造成之傷勢非重,然因頸部爲人體較脆弱且涉及能否順暢呼吸之部位,其下手力道亦不輕,行爲之危險性實非輕微,且他在法院最後準備程序才表示坦認犯罪,將吳男判刑9月,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服用精神科藥物,請勿自行停藥!衛福部24小時安心專線:0800-788-995。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